張鳴說曆史:大國的虛與實

當代國民性的疼痛(1/5)

    責任心、職業道德和骨氣

    關於黃萬裏先生,我知道的,跟一般人沒有什麽兩樣。要紀念他,也許說不出什麽更多的話來。但是,還是想說點什麽,說點跟自己的身份,一個學院知識分子有關的話題。

    說起來,黃萬裏先生跟現在中國的多數的教授身份差不多,都是體製內的知識分子,拿著政府的工資,做著技術性的事務。雖然,他比我們現在絕大多數知識分子在專業上都優秀,但在身份上,並無本質的區別。我常想,如果今天再出現黃萬裏先生當年討論修建三門峽水庫那樣的政治環境,還會有人站出來提出異議嗎?我敢肯定不會,就是有人明白這個水壩不能修,也絕不會有人公開反對,連私下表達異議都沒有可能。君不見,當今之時,已經沒有被扣政治帽子的可能,更沒有被打成右派的機會,一個個的專家論證會,盡管論證的玩意兒很可能荒唐透頂,有誰會說半個不字呢?沒有,看在同僚的麵上,看在領導的麵上,更看在高額的評審費的麵上,評審組織者要什麽,領導要什麽,專家就說什麽。

    黃萬裏先生是有骨氣的知識分子,這一點沒有人懷疑。他的骨氣,事實上來源於兩個東西,一是作為科學家的職業道德,二是他的責任心。而後者,尤為重要。作為前者,一個真正的科學家,可以沒有政治立場,必然會尊重科學常識,尊重試驗數據,不能違背自己的學識,不尊重事實而說違心的話,尤其不能為了某種政治目的,說出這樣的話。也就是說,如果科學家的研究告訴他這個東西是白的,那麽無論在多大壓力下,他若把它說成黑的,對他來說,都是一種巨大的良心上的折磨。我相信,當年看出三門峽水庫的問題的水利科學家不止黃萬裏一個,而違心同意蘇聯專家意見的人,包括後來論證畝產萬斤成立的人,內心一定有某種煎熬。但是,真正能站出來說“不”的人,卻隻有黃萬裏一個。

    我們可以說,黃萬裏先生作為教育家黃炎培先生的公子,其所受的教育特別好,他的留學經曆告訴我們,他的科學素養特別棒,因此他的職業道德感比別的人更加強。但我們也可以說,作為一個刻意報國的科學家,他對於民族和國家以及這個國家的百姓,有著更大的責任感。在當時政治正確的高壓下,恪守職業道德,可以選擇沉默,也可以選擇發表意見後再沉默,但是,他選擇的卻是抗爭,固執地堅持己見。由此而賈禍,在別人看來,的確是太傻了。

    從來有責任心、有對國家民族和人民的責任心的人,都是傻子。舍身求法者,為民請命者,都是傻子。一部曆史,如果都是見風使舵之輩,都是功名利祿之徒,都是彼可取而代之野心家,那麽,曆史將變得非常的乏味,非常的無聊。即使人人的身段都非常柔軟,手腕都非常的高明,鬥得非常精彩,依舊是乏味和無聊。有了傻子,曆史才像畫龍點上了睛,生龍活虎。盡管曆史上的傻子,個個都命運悲慘,但一個民族的曆史,卻因此而值得稱道。

    嚴格說來,沒有人能做到完全的無私,但是,如果有了為百姓,為民族,為國家的責任心,就可以做到無私,把個人的成敗利鈍放在一邊。從這個意義上說,黃萬裏先生是一個無私的人。之所以無私,就是因為他的責任心特別重。當然,反過來,跟黃萬裏同輩的科學家們,不見得沒有職業道德,也不見得沒有責任心,但是,為何很少有人能做到跟黃萬裏一樣呢?對此,我們更應該問的是,為何科學家沒有一個充分表達意見的場合?為何在科學問題上,還要服從政治目的,讓政治壓倒科學,讓政治家的意誌壓倒科學家的專業判斷?進而把科學上的不同意見變成政治異議,把發表科學異議科學家打成右派。顯然,這一點,即使在今天,也是應該好好反思的。

    顯然,雖然國家糾正了過去的錯誤,改正了右派,但卻沒有很好地反思這個過於嚴峻的問題。到今天,政治高壓也許不那麽嚴酷了,但來自行政和商業利益上的幹擾,依然影響著科學的判斷。瞎指揮,依舊盛行,所謂的“交學費”現象,依然日複一日地在中國的土地上重複了再重複。像三門峽水庫這樣的“學費工程”,還是一個接一個地聳立起來。更加嚴峻的問題是,科學家們,既沒有了職業道德,也沒有了責任心。一個個垮掉的工程背後,都有專家的設計論證,但垮掉之後,隻消同樣一批人再論證一次,證明跟設計無關,跟驗收無關,就萬事大吉。很少見過有科學技術人員,為了垮掉的工程承擔責任的。既然沒有了責任,人人都樂得拿錢論證,拿錢消災。

    不能說現在的科學技術人員,現在的知識分子沒有專業知識,缺少專業技能。但是,他們更缺少的,是一種作為這樣一種身份的人的靈魂,一種不可缺少的職業道德和責任心。

    中國台灣的“大埔事件”

    來台灣之前,於建嶸告訴我,台灣不可能有拆遷這種事。但很不幸,我一到台灣,就劈頭趕上一個拆遷——大埔事件。一連好些天,幾個電視台都在談這個事件,事件中有位72歲的農婦喝除草劑自殺。

    大埔事件,在本質上是政府導向的發展主義的一個結果。大埔在台灣的苗栗縣,而苗栗是台灣經濟發展比較落後的地區,一個農業縣。2008年,得到壓倒性票數上台的縣長,思有所為,在苗栗建科學園區,引進產業。台灣的朋友說,在台灣,科學園區是個有魔力的名字,小蔣時代的新竹科學園區的成功,使得這一模式在全台到處開花。其實,現在的好些所謂的科學園區,裏麵進駐的企業,根本就不是高科技,跟大陸高新開發區一樣,有什麽投資辦什麽企業,做鞋做衣服和高能耗高汙染的,都可以來。苗栗新建的科學園區,一共新征100多公頃土地,多數都是房地產開發,隻有一小部分,據說是給郭台銘的企業新奇美建廠用的。恰好就在這一小部分上,出了事。

    台灣的農地征用,所使用的法律,是威權時代製定的《土地征收條例》,按這個條例,政府征用的農地,協商價格不成,如果多數農戶同意接受征收條件,剩下的釘子戶,是可以被強製征收的。理論上,即使這些農戶不肯接受征收條件,不交出地契,征收一樣可以完成。麵對政府的征收,農戶一般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按被征收農地的40%份額,接受建築用地,農戶有了這些建築用地,由於建築用地地價高,理論上農戶是可以獲利的。二是接受政府認可的土地賠償金。這種選擇一般都比較虧,因為政府給的錢比較少。但是,大埔一帶被征收土地的農戶,有些人抽到的建築用地靠近高壓線,或者靠近墳地,賣不出價錢。所以,這些人遲遲不肯接受政府的條件,形成了大陸所謂的釘子戶。台灣的朋友告訴我,這些農戶,不肯接受政府條件,也有不肯放棄祖輩種地傳統的意思在裏麵。

    2009年12月,由於征地期限將至,苗栗縣政府跟少數釘子戶之間的衝突加劇。被征地的農戶開始找律師,找公民團體為他們說話,到縣政府請願。但這個時候,整個事件並未引起媒體乃至網絡上的重視。

    2010年的6月9日,是個轉折點。此前的一日,苗栗縣政府派人封鎖這個地區,貼出告示,宣稱征收已經結束,要來整地。這天的淩晨3點,20多台推土機和200多名警察突然闖入,將幾十公頃將要成熟的稻子挖掉。當地農民沒有抵抗,但是拍了一些視頻。事情過後,台灣知名的公民記者,網名大暴龍的人得知這一消息,前去拍攝,也拿到了此前農民拍的視頻,經過編輯,製成視頻,傳到網上。引起網上的關注,幾千個網絡博客的博主,一起行動,把事件傳播開來。雖然,媒體仍然沒有跟進,但網絡上的討論,已經熱烈地展開,若幹公民團體和專業人士,知識分子都開始介入。期間,雖然苗栗縣政府還是搞了兩次“整地”,但在民眾的抗議下,行動有所收斂。民眾的抗議高潮,是7月17日3000多人一整天在台灣“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上“種稻子”。

    但是,大埔事件成為媒體議論的話題,卻是在進入8月之後,8月3日,一位被征地的農戶的72歲的朱姓老太太,在家裏喝除草劑自殺。老人的死,使得事件陡然升級,不僅成為媒體議題,而且化為台灣藍綠爭鬥的焦點之一。各地的有相關困擾的農民,紛紛組織自救會,各地自救會開始聯合。各個關心農村和農民的公民團體則高調介入,甚至組織了精神病醫生到大埔做心理谘詢,對政府施壓。有關的討論開始深入,此前各地科學園區的問題開始被揭露,諸如環保問題、征地問題、房地產問題都被觸及。郭台銘方麵的新奇美表示,他們並不需要在苗栗建廠,當初的協議僅僅是個意向,現在建廠用地已經解決。

    7月17日,凱道遊行示威之後,苗栗縣縣長對事件造成的紛擾,表示了道歉。但是,政府方麵真正的軟化,還是在朱姓老太死後。由台灣“行政院”出麵,“行政院”和苗栗縣政府與農民自救會之間的三方協商,在協商過程中,“拆遷”行動實際上已經停止。最近的消息是,政府方麵妥協方案是,征收農民的房屋可以保留,農地可以置換。自救會的代表表示,要跟相關農戶再做商議,然後再做決定。可以預料的是,無論結果怎樣,都不會再有推土機和警察的強製了。

    客觀地說,苗栗縣政府雖然有點“動機不純”,征收過程也有些程序上的瑕疵,但整個過程,卻並不違法,該走的程序,都走了。而且所謂的拆遷過程,身段也相當柔弱。唯一的強製,就是6月9日的強挖農田,對農戶的住房,他們還不敢用強。即使這樣,因強挖農田和老太自盡引發的一波又一波的民間抗議,也使得政府不得不退卻。這種拆遷,其實核心的問題是不合時宜的土地拆遷條例,這樣一個條例,賦予了政府太多的強製權力,而對農民的土地產權過於不尊重。

    然而,因大埔事件引發的民間抗議,並沒有順理成章地過渡到修改土地征收條例上去。考究其緣由,雖然這個條例過於蠻橫,但發展的硬道理,在台灣擁有廣泛的擁護,現在台灣的農業人口隻占總人口的8%,農業GDP隻占1%,土地征收條例,在台灣隻針對農民,都市則另有都市更新條例,因此,占絕大多數人口的都市人,對於廢止或者修改土地征收條例不熱心。台灣的朋友告訴我,在經濟不發達的苗栗,苗栗縣政府的做法,實際上得到了本地90%以上居民的認同,在他們看來,科學園區可以帶來更多的就業,更多發展。聲援大埔農民的,多數都是從台北去的。有這樣大的民意支持,苗栗縣政府當然不會按很多公民團體的意思,撤銷整個原本就不合理科學園區的規劃。事件的最終解決,看來隻能是一個各讓一步的妥協方案。

    所以,於建嶸的說法應該被修正,在台灣拆遷也是有可能出現的,隻是抗爭後的結果,會有所不同。

    群體性乖戾的傳統

    中國人喜歡紮堆,一旦成群結隊,舉止有時就會有點乖張,一起歡樂的時候不是沒有,但一同憤怒或者同仇敵愾,甚至假裝同仇敵愾的時候,往往更多。當今之世,紮堆起哄的機會不多,往往很隨機,而且不合法,官方稱之為“群體性事件”。多少有點合法的,是針對外國的事兒,舉著愛國主義的旗幟,理直氣壯,官方即使想阻攔,也顧慮多多。網絡時代,按道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應該加強,彼此了解增多,但實際上卻未必,人們上了網,了解的機會多,誤會的機會也多,更要命的是,樂於在網絡溜達的人,在現實生活中反而不樂意見人,彼此隔膜更厲害。

    現實中的乖戾,往往跟網上的暴烈行為有著密切的關係,隻要某人某事大夥看不上,被揭發出來,就一陣叫打喊殺,如果成了陣勢,接下來也許就是“人肉搜索”,非得把這個人的聯係方式和家庭住址曝光而後止。到了這個階段,就是現實中的直接行動——直接的暴力,從打爆電話到門口潑糞,不一而足。反過來,不管行為多麽惡劣,隻要網上沒多少人呼應,少數幾個激憤者無論多麽激憤,多半沒機會采取下一步行動。

    暴力,需要群威群膽。

    有的時候,這種網上和現實的聯動,往往會得到另外一些人的讚許,認為是伸張正義,比如對虐待小動物者的聲討,對負心漢的壓迫等,網裏網外,大家喝彩。不過,這種伸張正義,即便有所謂的正當理由,行動上卻難免沾染暴力,就算行為不良者(如果確實能定罪的話)得到懲罰,也未免以暴易暴,當時雖然解氣,但難免會有後患。

    憑借群體或以群體的名義,集體施展暴力,人類是有傳統的。西方中世紀捕捉巫婆,用火燒死;逮到淫婦,眾人亂石砸死,都是此類。這種事兒,一兩個人是絕對幹不來的,非得大家一起來,才辦得。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叫作私刑。在中世紀,私刑隻要擁有道德上的正當性,官家往往是默許的。在這個方麵,中國人也不會落伍。在傳統中國,沒有官府明令宗族可以有司法權,但宗族對於自己族內違反族規的行為,一般都是可以用刑的,輕則用荊條打屁股,重則沉潭奪人性命。當然,到了這個地步,往往是因為男女亂倫通奸,包括沒有血緣關係的寡嬸和遠房侄子之間的男女之事,也算是亂倫。這種事被抓到,男女雙方按規矩,是要被脫光衣服遊街,然後再當眾處決的。凡是私刑,都是群體行為,在大庭廣眾之下,按群眾意見辦。每次群體懲戒,都是群體性憤怒,也是群體性狂歡。如果哪個被脫光遊街的女人比較有姿色,大家會為此興奮很久很久。在那個時代,私刑不止有宗族懲戒一種,人際間的血親複仇,族群間的械鬥,都屬於私刑。但是其他的私刑,官府一般都會嚴令禁止,隻有對這種事情,往往不加過問。

    私刑受到官方默許甚至鼓勵的情況,在革命時代的政治運動中,非常常見。運動中的鬥爭對象,在“群眾起來”的時候,或多或少都會遭遇私刑,其暴烈程度,往往會被運動的領導者視為“群眾是否發動起來”的標誌。而凡是群眾運動,無一例外地需要轟轟烈烈,因此,群體性私刑,乃至私刑至死,也就在所難免。隻有在運動發動起來之後,領導才會考慮對群體性暴力的控製。

    私刑的受害者,無論是否犯了必罰甚至是必死之罪,但肯定被群體視為犯了“可惡”之罪,或者是像魯迅先生所說的那樣,先是被認為可惡,然後才有了罪。大家的行動邏輯是這樣的,凡是可惡之人,也就不是人了,對於非人,自然大家怎麽做都天然合理。如果因遭懲罰死掉,也隻是去掉一個非人的禍害,有什麽大不了。但是,在群體的行動中,很多人其實對被懲罰對象,並沒有切身感受,所謂的義憤填膺,多少有誇張的成分,大家一哄而上,或者是為了自保,或者是為了起哄,或者幹脆就是為了解悶好玩。群體性暴力,暴露的往往是我們自己人性中的惡,這種惡雖然被堂堂正正的理由包裹,但畢竟是惡,人性中劣質的貨色。

    正因為如此,這種私刑式的暴力,才必須借助群威群膽來施行。氣勢洶洶的人們,看起來很勇敢、很義憤,其實大家心裏多少會有點膽怯,必須把自己包裹在一群人裏麵,才邁得動腿。

    宗族的私刑早就被禁止了,革命式的群眾運動,似乎也不再搞了。但群體性暴戾的積習,卻依然保留了下來。人們依然認為,隻要一群人(群眾)公認某個人可惡,這個人就理所應當被懲罰,似乎不是中國人就不該在中國活著,不是人就不配活著。大家似乎誰也沒有想到,也許有一天,這個被懲罰的對象,會落到自己的頭上,因為這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定罪,隻是群眾的意見,而群眾的意見,往往帶有隨意性,誤會和冤枉,往往是難免的。

    更糟的是,這種群體性的暴戾,由於群體的群威群膽,往往自以為擁有絕對的正當性,因此,質疑和討論是根本行不通的,凡是有不同意見的人,一律大帽一扣,大棒打殺。這種現象,如果任其暢行無阻,那麽這樣的社會,看起來堂堂正正,而這種堂堂正正之陣,卻是由狼或者類人狼組成的。

    中國最牛的縣太爺

    《法製日報》下屬刊物《法人》雜誌的記者,寫了一篇報道,惹了西豐縣的縣委書記,於是“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派出一隊警察,直奔法製日報社,前來拿人。人雖然沒有拿到,但縣太爺的威風,可是抖到了極點。其他的縣太爺再威風,也不過在自家境內搞點短信“文字獄”,抓的都是轄境內的子民,可人家西豐縣的縣尊,大白天就敢派警察荷槍實彈,直闖中央大報的報社,指名道姓抓記者。還好,批準發表文章的總編,沒有在抓捕之列,縣尊大人總算還給《法製日報》留了點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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