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個仵作

第二十五章 蘇夢瑤之悲歌(1/2)

    "她們發現了我。"神秘女人說道:"她們要翻牆出學校,剛好發現了地洞,甚至還進去了,要偷走我的女兒。我就小小的教訓了她們一下。"

    "你難道不覺得這樣很過分嗎?"我忍無可忍,不過審訊不能帶有主觀感情,我也隻能強忍住了憤怒:"你隻要讓她們閉嘴就可以了。"

    "她們勒索我。"神秘女人麵無表情地道:"所以我就殺了她們。"

    "為什麽要取走子宮?"

    "殺了我的孩子,我就要用她們的子宮,來重新孕育我的孩子。"神秘女子發出一聲陰冷的笑。

    "可這個嬰兒早就死了啊。"

    "不!"神秘女人答道:"她還活著,我能感受得到。她每天陪我說話,聊天解悶,你怎麽能說它死了呢。"

    "你是怎麽殺死那兩個女大學生的。"我問道。

    "不是我殺死的,是王沉海和馬雲山殺死的。"

    "他們為什麽要幫你?"我準備記錄重點。

    神秘女子交代道:"我和他們一直保持著曖昧關係,甚至那間地下室,也是他們在建土地廟的時候偷偷幫我挖出來的。我跟他們說,我的孩子能保佑他們發大財,所以他們才會聽我的。"

    "那麽,兩個被害女學生屍體上的血掌印,是怎麽回事?"莫老喝茶的時候,手都有點顫抖。

    他另一隻手悄悄在紙上寫下一行字,我一看,上頭寫著:"她沒殺過人"。

    我感覺很莫名其妙,莫老這句話是什麽意思?

    "是我孩子的。"神秘女人說道:"我孩子要吃奶,我就讓她吃奶。"

    審完之後,我帶著筆錄走出了門。

    果然如莫老所說,神秘女人沒直接殺死過任何一個人……

    以上摘自案宗重要部分,將案件完整的敘述一遍:

    死者李嫣然,王芬芳,財經學院的學生,無意中發現犯罪嫌疑人蘇夢瑤的地下室,蘇夢瑤串通修廟農民工:王沉海,馬雲山將二人殺害,並用極其惡劣的手段,讓死嬰侮辱受害女性屍體。

    王沉海和馬雲山堅信''鬼嬰''能帶給兩人好運。王沉海便按犯罪嫌疑人蘇夢瑤所說,將其中一個被害女大學生子宮完整吞下,卻因其常年喝酒,胃黏膜損壞,導致子宮將胃口撐破,慘死。

    馬雲山聽信犯罪嫌疑人蘇夢瑤所言,以半脅迫的方式,逼女兒馬雪為其做了子宮移植手術,並且將嬰兒幹屍放入自己子宮之中,試圖再次"孕育"。

    因馬雲山常年性侵女兒馬雪,馬雪在取出子宮之時,趁機殺害馬雲山,並且將其內髒取出,手段殘忍,令人發指!

    蘇夢瑤和馬雪,有同性傾向,多年來相互慰藉,馬雪主動投案自首,希望替蘇夢瑤頂罪。法不容情,法律堅決不允許這種情況。

    財經學院看門大爺,也知道蘇夢瑤的秘密。

    因蘇夢瑤之長相,頗似看門大爺的第一任女友,故看門大爺對蘇夢瑤之事有所隱瞞,並且每月將其工資,捐給蘇夢瑤一千塊。而這一千塊,都打入王沉海賬戶之中。

    看門大爺在精神病院上吊自殺,初步斷定為掩蓋蘇夢瑤之罪行。

    蘇夢瑤去過看門大爺自殺現場,試圖救人,為時已晚,隻是留下一張紙條,故弄玄虛,幸被我公安刑警識破!

    期間,犯罪嫌疑人蘇夢瑤多次以極其惡劣手段,混入警局內部,在法醫科留下嬰兒腳印,甚至試圖銷毀監控記錄,幸被我司刑警唐悠悠識破。

    蘇夢瑤從頭到尾雖不曾殺害一人,卻策劃了整場連環殺人案,並且故意毀滅證據,罪大惡極。其中五名被害者,皆和犯罪嫌疑人蘇夢瑤有不可分開的關係,故其以故意殺人罪,教唆殺人罪,毀滅證據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緩刑一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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