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紋地師

第219章 西周墓葬風格(1/2)

    秦淳風他們在塔格拉瑪幹等待的時候,互相交流了西周墓的一些知識,有些是風水方麵的,有著則是考古方麵的。

    人將死者的屍體或屍體的殘餘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場所,稱為“葬”,用以放置屍體或其殘餘的固定設施,稱為“墓”,在中國考古學上,兩者常合稱為“墓葬”。

    在墓葬中,往往還包含著各種隨葬的器物,古代墓葬作為考古調查發掘的對象之一,所提供的資料遠遠超過了研究墓葬製度本身的範圍。

    根據迄今的調查發掘,中國至遲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已有墓葬。

    在階級社會中,墓葬製度突出地體現了階級關係,在各個時代,民族和地區的特點,在墓葬製度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新石器時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製度,墓壙一般是長方形或方形的豎穴式土坑,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數以百計的墓坑排列有序。

    母係氏族社會的合葬墓,往往采取“二次葬”,就是將許多已經埋葬過的屍骨遷移而葬入同一墓坑內,這些死者是同一家族的成員。

    父係氏族社會的合葬墓,所葬多為兩個成年男女,說明此時已經有了比較固定的婚姻關係;再後來的合葬墓,則證明存在男子死後以妻妾殉葬的情況。

    由於地區和部族的不同,各地墓中隨葬品的種類和數量頗有差異。

    但是,在同一墓地中,各墓隨葬品的多寡、厚薄往往差別不大,可見在原始社會中,氏族成員的經濟地位是平等的。

    但到了後期,出現了窮富分化的現象,例如,大汶口文化後期的少數大墓,隨葬的陶器有多至一百餘件,豬頭多達十餘個的,說明墓主人擁有遠比一般人為多的財富。

    商代是中國青銅時代的盛期,社會生產力有了高度的發展,以商王為首的奴隸主貴族統治著龐大的國家。

    因此,在商代的墓葬製度中,存在著嚴格的階級和等級的差別,統治階級的陵墓有著十分宏大的規模。

    河南安陽的商王陵墓,最大的墓室麵積約三百三十平方米,加上墓道,總麵積達一千八百平方米,深度在十五米以上,規模小些的貴族的墓,麵積也可達二十餘平方米。

    此外,一般小貴族的墓,麵積往往不足十平方米,而平民的墓麵積更小,有的甚至不足兩平方米。

    商代統治階級墓葬的特點之一,是使用大量的人和牲畜殉葬,商王和大貴族的陵墓,殉葬者少則數十,多則一、二百人。

    其中,包括墓主人的侍從、婢妾、衛兵和各種勤雜人員,另有完全供殺殉用的“人牲”。

    從現已發掘的西周墓葬來看,西周的墓葬製度基本上承襲商代,但尚未發現王陵。

    除大墓以外,絕大多數的墓僅有長方形的墓室,沒有墓道,其規模也會因墓主人的身份不同而有很大差別。

    周人的宗教觀念,與商代有較大的不同。商代那種尚鬼的神秘色彩,到西周已經淡薄。

    人殉,即活人陪葬現象在西周不像商代那樣普遍,用人作為祭祀的犧牲,在西周時期亦史無明文記載。

    族葬製是西周諸侯國墓葬的一個重要特征,因西周實行的宗法製使得宗族關係強化,人們不僅生前聚族而居,就連死後也要合族而葬,這就形成了族葬墓地製度,即“公墓”和“邦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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