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從獻仙藥開始

第十八章 秦法沒人性(1/3)

    見到眾人終歸被自己的淫威所折服了,李陽也滿意的點了點頭。

    其實,關於律法的變革,應該怎麽變,他這些天也一直在思考。

    李陽知道,光靠他一個人,就算是改一輩子,估計也是沒辦法把秦律修改完善,畢竟一個人的精力有限。

    可是,如果就這樣讓司法部門的官員們來變法,他們修改的律法肯定不會是自己想要的,畢竟相隔了兩千多年,眼界、思想、意識形態都有著巨大的代溝,思想無法統一,修改出來的秦律自然就一去千裏了。

    所以,經過多日來的思考,他這才會想起不如寫一部類似後世的憲法,取個新名曰《公法》,然後以它來作為新秦律的立法根本及思想指導。

    如此,隻要有這部《公法》作為新秦律的指導方向,那麽新秦律的思想就能得到統一,而後麵具體的秦律修改就不用他自己操刀一條一條的來完成了。而他要做的,就隻是批閱、審核,然後蓋印,發布實施。

    如此一來,不僅自己能落得一個輕鬆自在,而且還能讓大秦朝的司法官員們對律法有一個新的認識,徹底的也改變這些官員的思想,可謂是一舉兩得之美事。

    當然,李陽心裏也知道,這部借鑒後世編著而來的《公法》,其中確實多有逆君之言。這也是他為什麽在來丞相府的路上,會在龍輦中問嬴政那兩個問題,為的就是想知道嬴政為了這次律法變革,讓步的底線。

    如果沒有嬴政在龍輦中回答的那兩句話,說實話,李陽也不敢這麽草率的就將《公法》發布天下。

    同時,李陽之所以要將自己置於危險當中,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秦律要變革,就得從頭到尾,裏裏外外都要變,不僅要革去舊律法,還要革去舊思想、舊製度、舊意識,如此大秦才能是真正的煥然一新。

    要不然,隻是修改一下律法,把連坐廢除,重罪重罰,輕罪輕罰,那這根本就不算是變革,充其量最多隻能算是調整量刑,根本就是治標不治本。

    如果不培養百姓愛國的思想和意識,這個經曆了征戰數百年的春秋戰國,死去了無數生靈,好不容易才完成統一的國家,就得再次四分五裂。

    如果不立法,給百姓一條活路,同樣,這個國家也還是不能長久,戰亂將再次點燃,天下終將生靈塗炭。

    曆史上,劉邦和項羽他們為何能成事?不就是因為有百姓響應麽?天下百姓紛紛響應抗秦戰爭,秦國豈能不亡。而這一切,歸根結底,就是因為天下百姓沒有了活路,為了一線生機,不得不反。

    天下有田無人耕,可見徭役之重,恐怖如斯。

    百姓全被抓去服徭役,竟是連田地都無人耕種了,留給百姓的就是兩條死路,男子死於徭役,女子餓死於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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