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契

第61章 撿屍(3/3)

    “行啦!”叼哥適時打斷,避免了態勢發展,“一個個的都翅膀硬了是吧,都特麽可以自立門戶了是吧,可以不把老子放眼裏了是吧?這特麽的屍體還沒抱在懷裏呢,就踏馬窩裏鬥了?”

    “好了,我們現在講一下規矩和注意事項,省的到時候分工不均又吵起來。”叼哥突然嚴肅的說道。

    “第一,我們的目的是撿屍,圖的是人,不是財,所以第一條規矩就是,不管對方身上有多少錢,帶了多少金銀首飾,一律不準動,聽到沒有?”

    “聽到了。”其餘三人回答道。

    “為什麽?”末了,小餘又加了一句。

    “臥槽,你特麽來抬杠的是吧?”老雞推了小餘一下,怒道:“特麽叼哥說不行就是不行,哪那麽多廢話來著?!”

    “老雞,算啦!”叼哥拉了老雞一下,說道:“多問為什麽是好事,沒關係。為什麽不讓你們動人家的財務,是有原因的。在夜店和酒吧這種地方喝的醉生夢死的女的,大半部分都不怎麽重視名節,你跟她幹一下子,要是長得帥的,她覺得不虧;要是長得不帥的,反正弄的時候她朦朦朧朧的沒啥印象,就當做了個夢而已。”

    “可你要是順走了她的財務——”叼哥鄭重的說道:“你永遠都猜不到一個女人會多看重她的隨身物品,哪怕你隻是拿走了她200塊錢一對的耳環,她都有可能報警抓你。我說的這些,都是前人血的經驗和教訓,你們一定要注意了。”

    “是,謝謝叼哥解釋。”

    “很好,”叼哥對小餘的回答很滿意,說道:“第二條,不撿全屍,隻撿半屍。所謂“全屍”,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半屍"約七分醉。全屍有屍臭味(酒味),還會吐,很惡心,半屍雖然醉,做事的時候仍有知覺,會更加主動。"

    “第三條,撿屍有"三不二有"原則,"三不"就是不找有男伴、不請同類酒、不過夜,"二有"是對我們這些撿屍的來說的,就是要有酒量,要有錢。我有一次曾差點出事,有次跟妹過夜,隔天醒來,她開口要五萬塊,最後一萬元解決。所以一定要注意。"

    “第四條,我強調一下,上手之後,我先上,猴子第二,老雞第三,你,慫蛋最後一個上。明白了沒有?”

    “明白!”猴子和老雞點頭道。

    “那個,”還是小餘,畏畏縮縮的舉了舉手,“我,有個……問題。”

    “臥槽!怎麽又是你,你咋屁事這麽多呢?”老雞幾乎要跳起來。

    “沒事,你說,什麽問題?”叼哥嘴上說沒事,但語氣生硬了許多,心裏分明有了怒氣。

    我在船上也是一陣憋笑,這個叫小餘的青年,還真是不上道。

    屁事又多,膽子又小,這要是在電視裏,這個叫小餘的青年也就跑龍套的份,而且是活不過兩集的那種。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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