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黑太子

第1104章:滿載而歸(1/4)

    初來乍到,而且並非是西班牙人的地盤,那麽揭暄便立了一個新規矩。

    凡是有船的船主或船長,隻要自己的船沒沉,不論是否搭載商品,都可以獲得全員赦免。

    有的時候船比貨之前,有的時候剛好相反,但不管怎樣,必須得到手一樣才行。

    對於讓自己大老遠跑來啥也沒撈著的船主,揭暄就無須對他們太過客氣了。

    這個規矩引起了所有自己的船隻已經沉沒的船主的反對,因為如此一來,他們就完了。

    那是要被這些敵人抓上他們的艦船,去遙遠的東方做奴隸的。

    每艘船都有名冊,故而隻要點名就行了,但凡事總有企圖鑽空子的家夥。

    當場有兩隻船隻喧聲同一艘是自己的,這等於是在故意為難揭暄。

    但這個小插曲根本就難不倒智商超群的艦隊司令,而且根本就不需要用人來斷案。

    裁斷之前,揭暄讓翻譯對兩隻船隻宣布,撒謊者將被點天燈,也就是被淋上油料燒死。

    盡管刑罰很重,但某個人吃定這位話事人不能做出正確判斷,隻要同行不出賣自己就行了。

    可揭暄不走尋常路,讓親兵牽來自己飼養的狼狗……

    讓人找來船長室的一些物品,然後讓狼狗貼著鼻子來一下,之後結果就水落石出了。

    “將此人拉出去點天燈,給這些蠻夷開開眼!”

    “是!”

    “……”

    撒謊者說了一堆話,有求饒的內容,也有謾罵的內容,還有詛咒的內容,不過為時已晚,全都無濟於事。

    在場的人全都看傻眼了,沒想到這位艦隊司令居然能想出這種辦法,看來用欺騙的辦法是不好得手了。

    於是,那些失去船隻的船長或者船主便想要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來繳納數據,說白了就是打白條。

    具體方法就是從巴西寫信送往葡萄牙本土,然後讓那邊的家人或者朋友拿錢來贖買自己。

    這個周期可能需要半年時間,揭暄是等不了的,於是直接予以了否決。

    信可以發出去,但交錢贖人的地方得在大明的登州,在此期間全員押往大明挖礦。

    如若在兩年之內還沒來贖人,那就算是涼涼了,可以安心挖礦十年了。

    在裏約大軍搜刮了大約近三十銀幣,還有一堆其他貴重物品。

    這比揭暄的預期一定的差距,但至少算是沒有白來一趟。

    所有的糧食,隻要沒有發黴的,一律搬上船,路上可以給俘虜吃。

    新鮮的果菜也順手帶走,隻要俘虜吃完沒事,就可以給艦隊上下享用了。

    至於攻入內陸地區,揭暄從未想過,這裏不是秘魯總督區,沒有足夠多的當地人的協助,大軍很難盡快得手,必須立刻返航,繞行合恩角,跟另外兩支部隊匯合。

    返航的路上也沒閑著,摟草打兔子的事情必須繼續進行,多逮住一艘船,便意味著多賺上萬枚銀幣,船本身還值好幾萬銀幣。

    這下比從利馬出發之前,艦隊多出一百四十五艘夾板船,可是讓鄭廣英高興地不得了。

    加上之前的戰利品,總數超過兩百艘,等於給大伯父賺了一千萬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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