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回憶是雙刃劍(1/5)
躺上床,李銘泊的氣息尤在枕邊,我抓起那專屬於他的枕頭用力扔到地上。
這個留有他氣味的枕頭曾經代替他,被我擁在懷裏,度過了無數失眠的夜晚。
我總愛抱著枕頭,把它當作他,輕輕訴說我的思念、反複親吻,隻有聞到上麵他熟悉的味道,我才會覺得安心,才能睡著……
如今,如今我再也不需要它了!
我抓過床頭安眠藥的瓶子,不顧一切吞下一大把。
這一刻,生死對我已經不重要,隻要能讓我不去想他,不再受煎熬,我願意用生命去換取這片刻的失憶……
我一向最是怕死。
可這一刻,我竟然領悟到什麽叫“生亦何歡、死亦何懼!”
原來有些東西,比死亡更可怕……
第二天,鬧鍾響的時候,我還是覺得頭昏沉沉的。
安眠藥的劑量過大,後遺症便是走路搖搖晃晃,像宿醉未醒。
其實,我真是寧可自己沒有清醒,因為從睜眼的那一刻,尖銳的疼痛便如閃電般劃過全身。
上班?抑或放縱自己休息一天?
權衡半天,雖說失戀事小,事業事大,但是,我還是決定縱容自己,在家好好休息一天。
我太累了,身心都已經疲憊到極點,就算到了公司,恐怕我這副尊容也是魂不守舍,蒼白憔悴,白白留人笑柄吧!
打電話給人事部請假,請一天半天假應該還不至於失業吧。
我的聲音也懨懨的,沒精打采,人事經理一聽便立即準假。
我長長籲出一口氣,放下心來。
但是,與此同時,李銘泊的影子又立即浮出腦海。
心痛的感覺一陣猛於一陣,似大海上不斷湧出的浪。
終於還是走到了今天,終於有新的人代替了我。
前兩天還信誓旦旦,一轉身,便隻見新人笑,那聞舊人哭了。
真是不甘心,但是不甘心又有什麽用呢?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永遠新人輩出。
連做情人這麽不光彩的角色都有人爭著扮演,而且演技一代比一代高明,一代比一代拿得起放得下。
我消耗了五年光陰,最燦爛美好的青春都荒廢了,可是倒頭來卻換得個遭人遺棄的下場。
其實,一直以來我最恨遺棄這個詞,總覺得這個詞一用到男女關係上,便有失公平。
分分合合很正常,誰也說不上誰遺棄誰。
可是這一刻,我分明覺得自己被人遺棄了,而且是被遺棄在荒涼的、沒有人煙的孤島上。
傷與痛,都無處訴說。
這一日,我仿佛度日如年。
如果說昨日,我還是震驚、憤怒、屈辱。那麽今日,我才開始知道痛。
原來被人拋棄,就如同刀子捅進身體裏,最開始是難以致信和憤然,但還不知道痛,要過一下,身心才能反映過來,大腦才能將疼痛的感覺傳遞出來,才懂得傷心和難過。
原來,世界上上最痛苦的事情,不過是離開一個你仍然深愛著的人。
理智與情感廝殺得血肉模糊、遍體鱗傷。
我想打電話給李銘泊,厲聲質問他。
但又明白此時說什麽都沒有用了。
他承認,將是更致命的一種打擊,他否認,我也清楚不過是一種辯解或者掩飾。
所有的理由,都是為事後開脫準備的。
若我誤解了他,那麽他自然會打電話來解釋。
到現在為止,我的電話還靜悄悄沒有任何反應,已經說明一切。
若我還不知趣的打電話過去求證,便等於自取其辱,送上門讓人再踩兩腳。
怔怔坐在房間裏,眼淚滑下來,濕了整張麵孔都不知道。
一切的反應都自動減慢、變得遲鈍麻木,否則光是回憶,已經要了人命。
幸虧愛情不是我賴以為生的,否則這次不知道死得多難看。
就這樣胡思亂想了整日,整個人變得癡癡呆呆。
痛定思痛,將上一次清理出來的,沒有舍得扔掉的李銘泊的雜物,從儲物櫃裏找出來,扔到門外的垃圾桶裏。
在心裏反複對自己說,從此,這個男人以及一切和他有關的事務、甚至回憶在我心裏都要鄙夷如同垃圾,速速扔掉,不再留戀。
從此以後,不要再為這個男人掉一滴眼淚。
也不要恨他,恨也要花力氣,也要動感情。
最好完完全全的冷漠、淡然、麻木,才是上策。
理智告訴我,不能再沉浸在悲傷裏,必須振作起來,重新開始生活。
這段感情原本便是我要放棄的,現在,隻不過是換了種方式而已,但這種方式更決絕,再沒有後路可退。
可是,感情仍然留戀著他,留戀著以前所有與他有關的回憶。
回憶原來是雙刃劍。
得意時,再痛苦的回憶都自帶三分顏色,襯托得你更意氣風發,是劫後餘生的慶幸,苦盡甘來的幸福。
失意時,再甜美的回憶都變得灰敗黯淡,突顯你這一刻的悲苦,是千金散盡的空洞,繁華過處的蒼涼。
結束一段戀情的方法有很多種,我這一種最是淒涼酸楚,連過往的美好也一並抹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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