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訛人(1/2)
閩南街是商業一條街,有很多酒吧、歌舞團、飯店,
發生鬥毆的地方是一處燒烤攤,雙方有七八人參與。
警察到了之後,很快控製住了局麵。
無論李凱還是顧雪,都算是新人,隻是過來充人數的,所以往前湊的機會都沒有,隻能在外圍維持秩序,驅散圍觀人員。
“因為什麽打架?”帶隊的副隊長孫良成問。
“警察同誌……”
一個滿臉淤青的男子剛要開口,旁邊的一個壯漢叫喊道:“他摔壞了我的玉鐲,我讓他賠錢,他不賠,不揍他揍誰!”
“你手鐲是鑽石做的啊,張口就要二十萬!”
“老子這是玉,玉知道嗎,寶貴著呢……”
見兩人又有動手的架勢,孫良成連忙將兩人拉開。
他很快弄明白了原因,有些頭疼。
事情是這樣的,原本兩人的桌子離的不近,井水不犯河水,但叫譚普的男子起身上廁所的時候,不小心撞了一下名為趙耀庭的男子,恰好將他手裏的玉鐲撞掉了,
這玉鐲是趙耀庭十年前花兩萬塊買的,以通貨膨脹和行情漲價為由,向譚普要二十萬。
譚普自然不樂意,雙方從言語衝突,發展到了肢體衝突。
事情很簡單,但讓孫良成頭疼的是,不好調解。
玉鐲碎了,賠是肯定要賠的,但賠多少是個問題。
多了,譚普這邊不願意,少了,趙耀庭這邊肯定也不樂意。
光是扯皮估計都要花很久。
“全帶回去!”孫良成也懶得現場調解了,先以打架鬥毆的名義,將人帶回去晾一晾。
顧雪和李凱就在旁邊,自然聽到了全過程。
回去的車上,顧雪吐了吐舌頭,小聲對李凱說道:“這事我之前遇到過,挺麻煩的。”
“那人肯定是想訛人。”
她看著趙耀庭說道,“二十萬怕是沒戲,但估計能要到六七萬。”
不給,那就繼續鬧、繼續打,反正他們占理。
李凱點點頭,沒有說什麽。
看壯漢這群人的樣子就知道不好惹,所以譚普啞巴吃黃連的可能性很大。
到最後,說不定還真會賠不少錢。
關鍵是,哪會這麽巧,譚普會正好碰到趙耀庭,而趙耀庭又在那會功夫擺弄玉鐲。
這件案子,趙耀庭自導自演碰瓷的可能性很大。
但就算知道又如何?
趙耀庭當時坐的地方,飯店的攝像頭隻能拍到後背。
想找出他作假的證據,難度很大。
回到局裏,將所有人安排進審訊室,挨個審訊,
因為人手不足的原因,李凱和顧雪都被拉去當記錄員,李凱是給譚普的陪同人員做記錄,顧雪運氣好些,給趙耀庭做記錄。
在顧雪進審訊室前,李凱攔住她,小聲說了幾句。
顧雪一臉疑惑地看著他,不明白他為什麽要讓自己問這些問題。
不過見孫良成已經進了房間,她來不及多問,連忙跟了進去。
“同誌,我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那群人打譚普,我們上去拉架,結果也被揍了一頓。”
譚普的朋友一臉委屈,
“你說一個玉鐲,哪能值這麽多,而且上麵隻有芝麻大的一點綠,他們分明就是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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