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妻可口:老婆別想逃

第205章 內外夾擊(1/2)

    不就後,林律師通過調查發現。當年雖然肖渭和文秀華和文秀華之間有著夫妻之實。但是,並沒有在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所以,要從這一方麵下手是不可能了。因而,那位老人便成為非常關鍵的認證。

    不久後的第二次開庭,林律師將這位老人作為重要證人傳喚上了法庭。在對幾個重要問題提問以後,張律師作為辯方律師也對這位證人進行了提問。他的第一問題問道“請問證人,您今年多大年齡了”老人回答道“86歲了”。張律師繼續提問指出“那麽你所說設肖渭和文秀華兩人為夫妻是憑什麽來確定的呢”老人回答道“當時在我們村裏所有人都知道的,未婚的男女兩個人整體的黏在一起,還請大家吃過酒席了,這在我們那裏就是夫妻了。張律師說道“證人所言的請大家吃過酒席了是怎樣的酒席呢?”老人回答道“在我們鄉下,男女結婚是要請村裏的人吃酒的。這兩個娃娃當時也是擺了桌子請我們吃了酒的。”“那麽可有正婚人?”張律師問道。“這個好像還真沒有,他們兩個是自己處的了,人家都是家裏給辦。他們因為家裏沒給辦,很簡單沒有證婚人的”老人說道。“那為什麽你去吃酒了呢”張律師問道。“誰家的就我都吃的了,有著好事我怎麽能錯過的呢?”老人說道。

    而後張律師對法官說道“這為老人在他們的存在裏是有名的酒鬼,一生也為婚娶。所以,他所說的話帶有很多的不確定性。另外,未婚男女一起出入隻能表明他們認知,不能說明兩人的關係。所以,單憑這個老人的證言是不能說明肖渭和文秀華之前是夫妻的。

    而後,林律師反駁道“沒錯,確實在法律上無法證明肖渭和文秀華是夫妻關係。但是,通過證人的證言我們可確定兩點內容。第一,肖渭和文秀華早在很久以前便認識;第二,這個兩人的關係非常親密,至少是非常熟絡的,否則是不會經常一起出入的。而後來,文秀華成為了肖渭和公司的法律助理。同時還作為了肖沐婉股權轉讓文件的第三證明人,首先這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而通過調查顯示,文秀華並不具備任何法律方麵的工作經驗以及學曆。那麽,當年讓她來充當這份文件的第三證明人,是不恰當的。那麽,這份文件的合法性現在看來是要受到質疑的。法官在聽取了雙反辯護人的庭辯以後說道“本案休庭,10個工作日後開庭宣判”。

    庭審結束以後,肖沐婉與林慶年依然回到了林律師的事務所。林慶年首先問道“今天的庭審來看,明顯是我們占據上風的。您看下次宣判是否會將股權判還給沐婉呢?

    “這個嗎還不好說,首先那份對我們不利的文件的可信性是受到質疑了。但是,就法律的角度而言不能將文件判斷無效的。所以,還是要找到肖渭和文秀華這二人直接傳統的證據才能有百分之百打贏的可能性”林律師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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