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之召喚猛將

十八 醉翁之意不在酒(1/3)

    有錢能使鬼推磨,更別說招兵買馬了。

    有了何氏家族捐獻出來的一千萬五銖錢,所有的問題都迎刃而解。

    劉辯一麵讓花榮和廖化繼續操練兵馬,一麵派人四處購買镔鐵,雇傭鐵匠和裁縫。鐵匠的任務是鍛造鎧甲和兵器,裁縫當然是縫製兵服和旗幟。

    不過十天左右的時間,整個山寨中的山賊便全部換上了嶄新的官兵服,手中生了鏽的兵器也都換成了明晃晃的長矛或者大刀,一個個精神抖擻,仿佛剛剛打了勝仗的樣子。

    這也是人之常情,從缺吃少喝的山賊流寇,一下子變成了勤王討賊的義軍,大把建功立業的機會擺在眼前,換了誰都會興奮一陣子。

    已經進入了十月時節,寒風吹來,旌旗獵獵作響。

    十幾麵大旗迎風招展,鑾金描邊的“劉”字大旗在風中格外惹眼,在後麵一字排開的依次是穆、甘、花、廖四麵大旗,俱都有精心挑選的大力士負責扛旗。

    看著手中的兵馬初具規模,劉辯心中歡喜,在穆桂英、花榮、廖化的陪同下,圍著校場巡視了一圈,最後登上閱兵台,高聲鼓舞士氣:“從今日起,你們將徹底的告別山賊身份,無論是外表還是內在,你們現在已經成為了一支真真正正的王師,勤王討逆之師!”

    聽了劉辯的講話,眾士卒群情高漲,齊齊的舉起手中的兵器,高喊:“願為大王效力!”

    待士兵激昂的情緒稍稍平靜下來之後,劉辯又大聲道:“既然你們現在是官兵了,那就得有官兵的規矩,不能再像以前做山賊那樣肆意妄為。這幾日,我與幾位將軍初步擬定了一些軍規,現在就由花榮將軍宣讀,若日後誰敢違背,軍法無情。爾等可要好生銘記在心,不可當做兒戲!”

    劉辯說完,揮手示意花榮把軍規拿出來讀一遍。花榮拱手領命,舒展開手中的宣紙,大聲的宣讀了起來。

    “軍規第一條:臨戰當先,悍不畏死,鼓三軍之士氣,梟敵酋之首級。若有膽敢臨陣脫逃者,斬無赦!”

    “軍規第二條:百姓乃為國之根基,軍民猶如魚水,若無水,焉有魚?若有驚擾百姓,強取豪奪者,立斬無赦!”

    “軍規第三條:將乃軍魂,定戰場之勝負;將令所指,勇卒俱前。若有敢違背將令者,導致軍心動搖,立斬無赦!”

    “軍規第四條:富貴不淫,威武不屈,貧賤不移,誓死效忠大漢朝廷,誓討逆賊董卓。若有人通敵賣主,走漏軍機,立斬無赦!”

    “軍規第五條:軍紀嚴明,方能百戰不殆。軍中嚴戒私鬥,若要比武較藝,可稟明上司,點到為止。若有人好勇鬥狠,私下械鬥,立斬無赦!”

    “軍規第六條……”

    花榮拿著洋洋灑灑的紙卷,足足讀了一炷香的功夫方才讀完。最後按照劉辯的要求,把軍規謄抄了十幾份,張貼在各處,讓士卒們謹記在心,免得日後初犯了軍紀,再後悔就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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