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無小事

第18章 有困難找警察同誌(1/2)

    林建偉當眾逼著林建國表態:你是向著馬捍東,還是向著自家人?

    林建國實在是不想蹚這趟渾水,可是他是林家老大,他要是在這時候縮了脖子,街坊四鄰都能笑話死他。

    沒出息的貨,連自家妹妹被人欺負到頭上,連句話都不敢說。

    想到這裏,林建國咬了咬牙。

    好吧,反正他是豁出去了。

    “行,那你打吧,不過別用這個……”他把空酒瓶拿走,換了一把掃帚遞給林建偉,

    林建偉:“……”

    就這破掃帚能打人?

    你以為是當媽的打孩子呢?

    “建偉,你用這個。”陶勇從人群中擠出來,遞給林建偉一截拖布棍,他自己手裏也拎著個棍子。

    人群後麵傳來陶勇母親的罵聲:“小兔崽子,你把咱家拖布都給拆了,看我不打死你?”

    “媽你等會再打,我先和建偉一起揍個人。”陶勇頭也不回的衝著人群後喊。

    周圍的老鄰居都被逗樂了。

    他們都知道陶勇打小就跟林建偉關係好。

    兩人可以說是光著屁股一塊長起來的。

    林建偉說要打誰,陶勇絕對沒有二話。

    林建國眼見得事越鬧越大,頭疼的不行,“陶勇你就別跟著摻合了,又不是你家的事。”

    “怎麽不是我家的事?”陶勇揚著頭,“秀紅姐也算是我姐,我小時候她還替我媽照看過我呢,她被人欺負了,我不出頭良心都過不去。”

    人群後的陶勇娘擠進來,聽了兒子這番話立即叫道,“我家小勇說的對,秀紅雖然是林家的孩子,可她也是小打我看著長起來的,咱們現在是新社會,欺負人就是不行,我們有地方說理去,小勇,你去市場裏那個派出所,向警察同誌反映下這個情況。”

    眾人一聽紛紛點頭。

    “對啊,這種事還是應該找警察同誌比較好。”

    “這是新社會,怎麽還能打人罰跪認錯呢?”

    “建偉啊,你們也別打了,要是把人打壞了還要賠人家醫藥費,陶勇你快去找警察同誌吧。”

    陶勇和林建偉交換了一下眼神,扔了手裏的棍子撒腿就跑。

    其實在鬧事前,林建偉早就找陶勇商量過了。

    陶勇娘當時正好路過,她把兩個孩子捉了個正著,還一人腦袋給了一棍子,“你們就知道打打打,打壞了是要賠錢的。”

    “那怎麽辦?”陶勇捂著被打疼的腦袋。

    陶勇娘把手裏的棍子遞給陶勇,“你哥同學在南陽市場這邊的派出所裏工作,到時你們這樣……”

    林建偉和陶勇兩人聽了陶勇娘的話,連連點頭。

    “真不愧是我娘,真是軍師級的人物。”陶勇狗腿的奉承。

    兩人商量好了,這才有了前麵林建偉借著喝酒和馬捍東大打出手的那一幕。

    陶勇撒腿跑去派出所,不一會就把警察同誌找來了。

    那個警察正好是陶勇哥哥的同學,一聽老林家出了事,於是跟著陶勇來到現場。

    鄰居們一看警察同誌來了,全都湊上來,七嘴八舌的替老林家說話。

    這種時候,向來是自家人向著自家人。

    街坊四鄰的都會向著自己一方的人。

    馬捍東是個外來的,他們當然不會向著他。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