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鳴鑼開道(1/2)
他不過是個連官職都沒有的微末師爺,徐通判卻說記得他了,又是何意?
張恒誌直到下了馬車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再看兩邊隊伍的其他差役,此刻正井然有序的站列在酒樓門口,護送著為首的官差大老爺們先進去。
張恒誌便自然歸入其中,又見周邊百姓皆是好奇的翹首張望,腳下便不自覺的朝著旁邊橫移了兩步。
恰逢站在他身側的薑成也在朝著他這邊移步,兩人碰到一起,便自然而然的閑聊上兩句。
薑成先是抬眼滿是羨慕的看了看那新通判的馬車,方才壓低聲音問張恒誌道:“你倒有福,能坐著新通判的馬車來,苦了我們,這一路上鳴鑼開路,手腕都震麻了。”
他說著甩了甩手腕,麵上不免有些呲牙咧嘴。
張恒誌見狀陡生好奇,他路上隻顧著聽那新通判講故事,倒未曾留意前後共鳴鑼鼓幾聲,轉而想到通判一個六品官該有的出行規製,不禁反問薑成道:
“不對呀,我日日見你在縣衙操練,該是體格健碩,怎地隻是敲兩下鑼,竟還能將手腕都給敲麻了?”
他不過隨口一說,卻豈料此話一出,竟驚得那薑成登時目瞪口呆的將他看著,接連驚聲詢問:
“不是吧我的師爺,你人坐在車裏,怎地竟能連這一路上鳴鑼幾聲都不知道?”
張恒誌實是不知,然則聽聞此話便覺有異,趕忙細細探問方才得知,原來這新通判入城,竟足足打了七響。
說到這七響,便不得不提清朝官員出行的規矩。
照例來說,自清朝開國以來,便有著一套等級森嚴的社會規製,也就是說官就是官,民就是民,從各省文武百官再到都府知縣出行都有著其嚴格的儀仗要求。
其中督撫等級最高,其儀仗也被稱作“八座之儀”,便是以小紅亭為前導,紅傘綠傘鳴鑼者四人,又有舉著“肅靜”“回避”以及官銜木牌者各二,其次再是戴著紅黑兩色皂帽官差者各四,然後才是官員本人所乘的八抬綠呢大轎,最後,再以四名巡捕四人壓陣,方算完了。
自督撫以下,官銜每降一級,其儀仗的配置也會相應的殺減一分。
便以鳴鑼來說,各層級官員出行鳴鑼幾聲都有其嚴格的規製,什麽等級的官員出行能敲幾次鑼,那都是不能亂套的。
且鳴鑼的次數不僅依官職不同,其中寓意也各有不同。
按例,州縣官出行該打三到七響,又稱“三棒鑼”“七棒鼓”,其間“三棒鑼”意為讓讓開,“七棒鼓”則意為“軍民人等齊閃開。”
而道員、知府隸屬地方中級官員,管著不少的州縣官,他們出行時便會鳴鑼九響,意指“官吏軍民人等齊閃開”,其排場自是比州縣要高。
如遇各省督撫,例兵部尚書、兵部侍郎以及督察院左都禦史,右副都禦使兼銜等有節製轄區文武官員權力的官員出行,便要鳴鑼十一響,意為:“文武官員軍民人等齊閃開。”
若是比總督還大的官,像欽差大臣那類的來省視察,那麽排場就要更高,按照規定要鳴鑼十三響,意思是:“大小文武官員軍民人等齊閃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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