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筆記之河木集

第十章 回家(2/2)

    我沒有立刻離開這裏,而是在這裏等他們,一等就是七天,期間住在不遠處牧民家的一頂小帳篷中,和他們買了肉食等物,我希望能夠等他們平安地從墓穴中走出來。

    我對著白雲發誓這是我第一次掏洞,也是最後一次,這地方太他娘的瘮人了。

    夜裏的內蒙氣溫很低,我在小帳篷的門口點著火,沒有一個晚上是睡好的,但是等了七天,他們依舊沒有出現,我感覺裏邊所有的人,都凶多吉少了。

    不過,我對那個神秘的瘦猴卻有很大的把握,就算別人出不來,他應該也能出來。

    半個月之後,我的錢基本花光了,去了牧人家不下劉趟,天氣越來越冷了,雖然是初冬,但內蒙的夜間氣溫零下幾十度,出氣都能結冰,而且我的胡子已經比家裏老爹的都長了,但是他們還沒有出來,我知道他們是出不來了,便裁掉了小帳篷,準備回家。

    希望他們已經在我去牧民家裏的時候,已經出來,回到了家裏,我一路上就這樣期盼著。

    回到了家裏,我先是大病了一場,昏迷了整整三天,家裏隻好把我送到了縣城的醫院。三天後我醒來了,問過母親四叔他們有沒有回來,但是我的希望破滅了,他們一直都沒有回來。

    父親不想搭理我,隻是把我的那個背包丟在我的懷裏,然後一句話沒說,眉頭緊鎖,到醫院走廊去抽煙。

    我看了看包裏有三樣不屬於我的東西,明顯這不是一場夢,心裏唏噓不已。

    當我病好出院之後,我便把那三樣東西帶回了村子。

    台灣的王老板每年要來三四次,正巧今年這時候來收,我知道他所收的東西,都是一些稀奇古怪,而且都有一些年代的東西。

    他幾次想要買我家的老座鍾,但是老座鍾在爺爺家,由於價格不合適,而且爺爺說這是他父親傳給他的,就一直沒有賣。

    我覺得那個銅鈴上肯定寫著什麽,就沒有把它拿過去,而是把青花碗和鼻煙壺拿了過去。

    王老板一看就問我哪裏得來的,我一聽就知道這兩樣東西不錯。

    但是當時,全國打擊盜墓比較嚴重,我也不敢說是掏出來的,而說是自己爺爺家的,問王老板這兩樣東西值不值錢。

    王老板沒廢話,一口價給我出十二萬,青花瓷碗十萬,鼻煙壺兩萬。

    當時的我,聽到這個價格差點高興的飛起來,那時候村裏隻有少數幾家是萬元戶,我立馬同意了這個價格。

    王老板帶我去縣城取了錢,他把錢給了我,我立刻存到了信用社中,拿著十二萬的存單,我就差全村就吼一圈了。

    但是我一想,自己有了錢也不能瞎糟,便打起了做買賣的心思,便在縣城花了三萬,買了二層小樓,還是那種帶街麵的底商,做起了收購古玩字畫的買賣,也經常到村子裏邊去收,給了爺爺一個很好的價格,把那老鍾座買了回來。

    老座鍾沒有三天就出手了,賣給了一個說是拍電視劇的,他們給了我超過我給爺爺的價格,我把本錢之外多餘的錢,又給了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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