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困(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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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嚇人。
…………
又是一段時間以後,阮思澄從易均學長的朋友圈看到進展:對於易均,檢方決定不予起訴。易均買iPad隻是聽令,並未參與會議組織,同時,偶爾一次退訂機票無法說明太多問題。
對吳清波,檢方叫他簽署認罪協議並且進行認罪答辯,承認全部非法收入,作為交換,檢方為其免除庭審,最終刑期是保釋前已關押的幾個晚上。吳清波同意了。最終,法院接受認罪聲明,算吳清波已服完刑,把他放了。易均還說,吳清波已決定歸國,全職當那“首席研究員”了。
給吳清波的“選擇”在美國司法十分常見,叫“控訴協商”。檢察官叫被告簽署認罪協議,同時,向法院推薦較輕的刑期,完成交換。
阮思澄在英文網站前前後後查了一通,發現美國的司法部剛剛才發了新聞稿,吹噓自己並未訴錯,吳清波是有罪的,自己手下的檢察官幹的好幹的妙幹的呱呱叫。
然而呢,這案件的主審法官卻對政府十分不滿,認為“鑒於吳先生對人工智能的貢獻,也鑒於他對全人類的價值,檢方應該盡量采用他方法令其改正,使其免於變成一個受審判的經濟罪犯,而不是起訴。”而且,法官還祝吳清波和他的家人“好運”。
吳清波的律師則是狂噴司法部。
他說,認罪隻是“交易”,可司法部的新聞稿十分具有誤導性,是虛假的,它直接把吳清波給蓋章了,但這根本不是事實,明顯缺乏支持依據。律師還說,法官曾經斥責政府,認為不該把吳清波告上法庭。
阮思澄想這有點繞,查了下,知道檢察官是司法部的,司法部是政府的,而法院卻相對獨立。
不過呢,吃瓜群眾分析猜測,吳清波是占過便宜……購買禮物要寫名單是大學的報銷常識,需要隨時準備審計,博導應該懂。重複報銷等等行為既然發生好些次了,也許真是有意為之,隻是不敢太過頻繁,於是一年隻幹兩回,拿三四千。
不管怎麽說,從最後的結果來看,不算太壞,易均不用跨洋受審。而吳清波,在美國雖背著罪名,但是不用再蹲監獄,而且他已決定回國,破罪名也無關緊要了。
隻是,FBI“殺一儆百”的目的是達到了,畢竟誰也無法預知下一個人會怎麽樣。它就懷疑華人竊取機構、企業高端技術,大家又能怎麽辦呢。世上罪名有那麽多。還有傳言說,FBI已拿著名單,開始針對中俄等國入選人才逐個排查,要他們的任職單位配合工作,涉及“竊密”或“欺騙”的就直接逮,不涉及的,就看合同有沒有寫“不許接受兩個工作”,如果寫了就叫機構將其革職或者勸辭……總之現在人人自危,對於這種基於國家的差別待遇十分茫然。
易均還給阮思澄單發了微信保平安:【思澄,結果剛出來了。檢方對我不予起訴,跟吳老師控訴協商。吳老師承認了罪名,不會再被關押收監,以後會在地京市繼續AI的科學研究。】
“好!!!”
阮思澄大吼一聲,盯著手機,站在自己投資爸爸一樓客廳的沙發上,踩來踩去:“好!!!”
她剛剛才洗完澡,在廚房裏偷了酸奶,一邊刮酸奶盒一邊玩兒手機,剛刮幹淨。
邵君理也走過來了:“嗯?”
阮思澄“噗通”一聲跪在黑色大沙發上,把手機給攤在正中,雙臂一舉,眼神向上,用“托起明天太陽”的姿勢說:“老天開眼!易均學長沒事兒了!免於起訴!”
“已經定了?”
“對!新聞報道都出來了!”阮思澄掏出小腿,重新坐好,滿麵紅光,嘴角噙笑,給易均劈裏啪啦地回消息:【恭喜學長!太好了學長!】她的高興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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