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之絕對權力

第1574章 賤賣國有資產(2/2)

    “另外,我再向幾位領導解釋一下為什麽投資了一個多億的項目最後隻賣了六千五百萬,我打個簡單的比喻吧。”

    “你有個手機,你花五千塊買的,現在不想要了,想要賣出去,是不是隻能當二手手機賣出去?二手手機賣出去還能賣出新手機五千塊的價錢嗎?”

    “更何況你這個手機還是個半成品,別人還得自己花錢先去修好才能用。”

    “而且這個手機是個單卡的手機,而買方想要的是個雙卡雙待的,他還得花錢去改裝,你說他會不會砍價?”

    “其次,你家裏一直用的是固定電話,當初選擇買這個手機隻是為了高大上有麵子,所以你當時一時衝動,不顧家裏貧窮以及揭不開鍋的實際情況,到處借錢買了這個手機。“

    “買來之後才發現,這個手機與固定電話也沒什麽區別,都是打電話的,隻不過是方便一點罷了。而且家裏老婆發現了,非常憤怒,要離婚,不許你再用這個手機。”

    “現在的情況就是,手機在你手裏,你卻不能用不敢用,而外麵欠著五千塊錢的債,債主天天上門討債,你門都出不去,家裏也連米都沒有了,孩子們連飯都沒有吃,你說怎麽辦?”

    “是不是隻能想辦法把這個手機給賣出去?而這個手機根本就沒人買,你找了很久,終於找到個想要買你手機的人,但是對方砍價,你是把手機賣出去還債並且買點米和肉給孩子們吃飽肚子還是繼續把手機放在那生鏽?”

    “這個比喻可能不恰當,當時實際情況就是這麽個實際情況。”

    “我來到宜安縣上任之後,宜安縣財政出現了巨大的問題,那時候出現了教師上訪討薪的事件,為了解決財政困難,也為了將這花了一個多億的廢棄項目盤活、挽回損失,我才提議出售這個項目的。”

    “而在之後出售項目的過程當中,過程完全符合規定,價格也是正常的商業價格,不存在低價出售的情況。其次,這個項目我不是決策者,決策者是縣委常委會,拍板的是縣委書記元少軍同誌。”秦峰最後再次總結了一遍。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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