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需要的是證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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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公社派出所。
蘇桃被帶回來,接受問詢。
警方從蘇家人了解到的情況是,蘇桃因和家裏人的矛盾,發生爭執,而用刀弄傷了弟弟蘇金龍。
兩個民警負責審問,一個記錄,一個問話。
民警看了一眼坐在椅子上的蘇桃,問道,“拒我們了解,上次生產隊修河堤的時候,你和蘇家人之間發生了矛盾,當時還打了架,蘇家人因此被生產隊通報了是吧?”
“是。”
民警又接著說,“所以你臘月二十五回娘家,又再次和蘇家人產生糾紛,你甚至拿刀劃傷了蘇金龍?然後逃回了青陽崗婆家?”
蘇桃從民警的發言裏,大概猜到,蘇家報警,但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卸到她的頭上。
而且,他們沒有說實話,並沒有說出真實的原因,這樣含糊其辭的內容,隻是為了誣陷蘇桃行凶。
麵對民警冷肅的目光,蘇桃搖頭,目光清明,沒有任何躲閃,她平靜的陳述事實,“警察同誌,我承認是我拿刀劃傷了蘇金龍,但是,我當時是出於自保……”
蘇桃把臘月二十五那天回娘家發生的經過,全都一一講述出來。
民警聽完才知道,蘇桃說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版本,他們接到報案內容裏並沒有這些細節的東西,尤其是蘇金龍想要非禮蘇桃這一節。
出現了不同版本,警方不可能相信一麵之詞,做好了記錄,接著又問,“所以你說是蘇金龍在你回去的路上,劫住你,想要對你欲行不軌,你才出手傷人的?”
“是的。”
蘇桃點頭。
“當時有人能證明嗎?”民警需要的是證據。
“我不知道,我走到那段路的時候,是沒人的。”
沒有人證,蘇桃便無法證明自己說的內容真假。
現在雙方都各執一詞,民警最後道,“好,我們會去河西生產隊,再次進行走訪調查,在我們調查清楚案情期間,需要你留在派出所,所以今天年三十你可能不能回去過年了,明白嗎?”
“明白。”
民警收拾東西,離開審訊室,他們馬上對這個案件展開走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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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洋來到鎮上,找到自己的姐夫段緒勇,接著又去找了治安辦的魏和平,說明情況。
段緒勇沒有認識派出所的人脈關係,但魏和平有,他有個朋友就在派出所上班。
他帶著陸海洋和段緒勇一塊到派出所,詢問情況,得到的答案就是,在案情調查清楚之前,蘇桃都要留在派出所。
魏和平從裏麵走出來,陸海洋和段緒勇都問,“怎麽樣了大哥?”
“我朋友問清楚了,這次的事可能是個意外傷人的事故,可大可小,目前警方已經派人下去走訪調查了,隻有調查清楚原因,才能出結果。反正今天蘇桃是回不了家,要在派出所過年了。”
“哎呀,這可怎麽辦?”
陸海洋看向段緒勇,段緒勇也沒頭緒,畢竟這件事比較棘手,不是他們平頭老百姓能搞得定的。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