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濟貧法與法律知識小課堂(1/3)
第22章 濟貧法與法律知識小課堂
今天的韋恩教授顯然是懷揣著心事,否則剛才不會說出那樣一番話,並讓自己配合他。
他隱約從這個行為猜到一些韋恩教授的想法。
濟貧院,名義上是收容救濟窮人的慈善機構。
在《喬治三世濟貧法》推出後,各地才在神靈的注視下,建立起一座座濟貧院。
除了各個王國本身,七大正神教會各處教堂附近都會建立一座濟貧院,用來接濟窮人,同時宣揚神的仁愛。
這個出發點當然是好的,是值得肯定的,可人心的貪婪,會讓他們連濟貧院這種慈善機構也想要染指。
當慈善事業成為對準窮人的利器,那將是最大的諷刺。
哈斯塔相信人的善良,也相信人的醜惡。
以他目前所見,以及從韋恩教授的一些言語中,可以預感到這座濟貧院絕對存在問題。
韋恩教授執意要跟小孩子們在同一餐廳用餐,估計就是想要找出這座濟貧院不對勁的地方。
無論對方表麵功夫做得怎麽樣,隻要真有不對勁的地方,那麽必然會留下痕跡。
而小孩子往往是藏不住多少事情。
很快,有一位管理員前來,說是一樓餐桌已經布置好,同時也到了孩子們吃午餐的時間。
“我們這裏比較簡陋,一些食物沒有那麽精美,可能會不符合你們的胃口。”達恩院長的笑容中似乎蘊藏著深意。
韋恩教授平靜道:“我也曾經是窮苦人家出身,每一份食物都值得尊重。”
“我隻是擔心會招待不周。”
達恩院長沒有再說什麽,領著哈斯塔三人就往樓下走去。
路上,哈斯塔認真觀察周圍,現在已經是正午時分,從附近房子裏走出來,前來這吃飯的人不少,大多數孩子的年齡在八歲到十二歲這個區間,十五六歲的孩子很少。
按照喬治三世時代頒布的濟貧法規定,凡是四肢健全,能在外麵自食其力的人,就不能一直占據濟貧院的資源,晚上不允許再留在濟貧院過夜。
為了體現仁慈與照顧不同人群,成年後的人,每天可以來濟貧院領一次食物,未居住在濟貧院內的小孩,一天可以來領兩次食物。
所謂的濟貧食物,則根據當地濟貧院的經濟條件,自由調節安排。
大部分的濟貧院,可以分到奶製品與麵包,條件好一點的濟貧院有時能吃到肉,十分優渥的濟貧院,甚至可以敞開吃肉,偶爾還有啤酒可以提供。
這樣的生活條件,比一些工人家庭過得還要好。
當然,條件那麽優渥的濟貧院終歸是少數。
大多數濟貧院隻能讓人勉強維持一個飽腹狀態,一些條件差的濟貧院,隻有湯水之類的食物,根本吃不飽,而且一天可能就那麽一頓,其他時間隻能餓著。
那裏的小孩吃飯後都不用洗碗,因為他們的碗已經舔的無比幹淨。
等餐廳每一張桌子都擠滿人,上麵擺滿食物後,一位管理員搖動手中的鈴鐺,同時喊道:“吃飯時禁止交談,禁止嬉鬧,禁止一切影響他人用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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