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渣男以後[快穿]

第76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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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時朗惆悵, 沒有鞋穿的日子他很不習慣,正好打了新鮮獵物, 按照小管家給的教學視頻做了一雙皮革靴子, 雖然縫針接合處不工整,但已經很滿意了, 做好立即套上小靴子,配上豹紋小短裙, 搭上古銅色皮膚有一種野性美, 浪的飛起。

    簡直是原始部落第一帥!(自封)

    歐美時尚雜誌的野性男模,差不多就是這樣了。

    接著,他給家裏的每人做了一雙, 開始, 阿父還不穿,打習慣了赤腳, 林時朗列舉一些不穿鞋的壞處, 把老人家給哄穿上了。

    新獵的獸皮, 全讓林時朗給做鞋了,除此之外, 他還給自己做了一個小馬甲, 說起小馬甲, 他更想做的是一個完整衣服, 可惜獸皮不夠做袖子了,隻能勉為其難做個小馬甲。

    林時朗最近觀察了獸人們的穿衣風格,雌性獸人喜歡用一塊獸皮裹著胸, 露出小細腰,屁股圍一塊小獸皮,走路扭啊扭像條蛇............

    如此一看,唐宋筆直地走路姿勢是多麽的正常,多麽的清奇......

    林時朗過不慣沒鞋穿的日子,有了皮革鞋後,他每天都會把鞋穿上,有的獸人見了,說他像個嬌弱的雌性。

    嬌弱林時朗無視他們,雷打不動穿著自個的小皮靴浪,他每天出去打獵,打回來的獸皮縫製成各種各樣的衣服,久而久之,不知道為什麽,獸人部落掀起了穿小皮靴風潮,不管雌性還是雄性,愛上了小皮靴。

    豹紋小皮靴,黑色小皮靴,白色小皮靴.......雌性們因此還發明了一種新穿法,將獸皮剪成條狀,繞大腿纏係一個蝴蝶結,別說還挺有美感。

    以前雌性有編織過草鞋,但草鞋穿上,還是會弄髒腳,小皮靴就不一樣了,好看,性感,耐髒。

    鬼知道他們為什麽會覺得小皮靴性感..........

    林時朗成為眾人的模仿對象,他今天穿個馬甲,明天就會看見部落裏好幾十個穿馬甲的雄性,今天他穿個獸皮大衣,明天部落立馬出現好幾十個一模一樣的...........除非那個獸皮太難得,他們獵不到。

    “............”

    唐宋的阿父阿母在幾年前去世了,林時朗尋思著把新房子建在他們身邊,相互有個照應。

    他將搭建房子的事向阿母說了,阿母恨鐵不成鋼的模樣:“人家還沒住上幾天,你就急著趕人家走?”

    林時朗立即表清白:“阿母,我沒有!”

    “沒有?沒有建什麽房子?住咱家不好嗎?反正你們完婚的日子快到了,以後就是一家人。”阿母數落他:“榆木腦袋。”

    “.........”婚來的太快,他還沒做好準備!

    “阿母,我和唐宋成婚的日子有這麽快嗎?”林時朗納悶的問,記憶裏好像還有半年時間吧?

    “怎麽?你還想著落音那朵花?”阿母神色凝重:“你可不許再對不起唐宋了,人家多好一孩子。”

    “崽兒啊,好好對人家。”阿母使勁眨眼睛。

    林時朗奇怪的說:“阿母,你眼睛進沙子了嗎?”

    死孩子!聞不到唐宋的氣息嗎?白長的狼鼻子!

    兒子不開竅,做阿母的心很累,越過林時朗:“唐宋回來呐——你摘了不少野山菌,晚上阿母煮菌菇湯給你們喝。”

    林時朗撓頭,他沒說人壞話,也沒有做壞事,怎麽心有點兒虛。

    唐宋低著頭從他身旁進了洞。

    林時朗跟在他後麵,便見唐宋賢惠的縫起獸皮衣服,他搬了一個小木樁,坐到唐宋身邊,拿手指戳他,人家不理他,他不死心的又戳一下,專往有癢癢肉的腰上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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