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新命記

第九六五章 分化(1/3)

    福岡藩是大藩,石高為四十七萬三千石。

    因此,楊振跟黑田忠之達成的條約第二條,就要求他派一名家臣回去,征集到四十七萬三千石稻米或者價值四十七萬三千石稻米的金銀、銅器、綢緞布帛、硫磺硝石等物資,才能將其本人及其家臣藩士們放還。

    至於福岡藩藩主黑田忠之率領參戰的農兵足輕,死掉的,但凡屍首能找到,楊振一概允許他們將來帶回。

    但是活著的九百多人,放歸他們的條件跟鬆浦氏的家兵是一樣的,不管年齡大小,一概十石稻米或者十石硫磺一個人。

    福岡藩藩主黑田忠之的領地最大,石數最高,需要支付的賠款與贖金也最多。

    但是此人稍經思考,一咬牙,就在約書上簽字畫押,全部答應了楊振的要求。

    黑田忠之締約之後,同屬築前國黑田家的秋月藩藩主黑田長興、東蓮寺藩藩主黑田高政,自然也沒有二話了。

    因為秋月藩石高為五萬石,東蓮寺藩的石高為四萬石,比他們出身的福岡藩本藩要少多了。

    這一點在過去,意味著他們在本藩麵前地位低下,也一直是他們的心病。

    但是現在,則成了值得慶幸的一件事情。

    雖然對於他們這樣的小藩來說,短時間內要征集到四萬石或者五萬石稻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楊振跟他們訂立的條款裏麵,也有很大的輾轉騰挪的空間,並不是非要稻米不可。

    硫磺可以,硝石可以,黃金白銀可以,銅器也可以,甚至連綢緞布帛、耕牛在戰馬都可以。

    所以,對他們這樣的小藩主來說,能夠順利跟楊振達成釋放他們的條件,他們比鬆浦重信和黑田忠之可要高興多了。

    當然了,這也正是楊振所希望達到的一種分化他們的手段。

    如果楊振不加區別,一律要求割地,或者一律要求賠償重金,那麽他們就會同仇敵愾,就沒那麽容易單獨與楊振達成條約。

    現在小藩大名們爭先恐後跟楊振締約,搞得其他大藩大名也隻能忍痛同意了。

    在這些藩主大名裏麵,跟福岡藩的黑田忠之一樣肉疼不已,最後咬著牙簽字畫押的,就有佐賀藩的藩主鍋島勝茂。

    因為佐賀藩的石高,是三十五萬七千石。

    鍋島勝茂倒是有心再據理力爭一番,可是一想到宗義成的下場,再想到黑田忠之的魄力,最後簽下了與黑田忠之類似的條約。

    對一貫野心勃勃的鍋島勝茂來說,隻要活著,隻要能回去,如今付出多麽大的代價,他都能忍受。

    因為在的心裏,忍得一時之辱,為的是將來連本帶利甚至是千百倍的報複。

    所以他心裏雖然對楊振痛恨無比,可是表麵上卻若無其事地與楊振訂立了條約。

    至於同屬佐賀藩鍋島家的鹿島藩藩主鍋島正茂,其待遇則有如黑田家的秋月藩、東蓮寺藩。

    因為鹿島藩的石高,隻有區區的兩萬石,即使加上他們僅剩的三百來個足輕兵員,也不過是支付兩萬三千多石的贖金而已。

    與此相應的是,唐津藩的寺澤堅高以及大村藩的大村純信,他們的心思跟鹿島藩、秋月藩、東蓮寺藩幾乎是一模一樣。

    因為他們都是小藩,田畝富裕一點的唐津藩石數略高,是六萬石,而山多田少的大村藩則隻有可憐的兩萬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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