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新命記

第九四四章 新令(1/3)

    去年的時候,因為剛剛移防,許多人對未來並不怎麽看好,總感覺金海鎮有可能朝不保夕。

    所以,很多人對於楊振提出的分田代餉的事情,也沒有真正當回事兒,起碼在當時並不打算要那些沒人的荒地。

    可是現在,情況已然不同了,楊振率領金海鎮兵馬接連在北路和東路打退了清虜主力的兩次全麵進犯,已經站穩腳跟了。

    特別是鎮江堡保衛戰的最終勝利,更是讓金海鎮各路各團營的將領士卒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因為鎮江堡保衛戰的勝利,可不隻是打退了清虜主力的圍攻而已,那可是打退了清虜偽帝黃台吉的禦駕親征啊!

    清虜偽帝黃台吉親率十萬大軍來犯,都被當時守在鎮江堡一城內的金海鎮人馬萬餘人給打退了,最後損兵折將狼狽撤圍,這說明什麽?

    這說明金海鎮妥了,穩了,不再是朝不保夕的狀況了。

    與此相應的是,金海鎮各路轄內的移民屯所越來越多,人口也漸漸多了起來,也不再是以前荒涼凋敝的模樣了。

    在現如今天下大亂的情況之下,有金海鎮這樣一個可以避亂安居、安身立命的地方,對各大團營的將士們來說,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於是,過去對分田代餉以及軍功授地不怎麽在意的老兵們老將們,包括那些跟著楊振從鬆山城一路移防金海鎮的那些老部下們,也都動了圈占土地的念頭。

    既然存在這樣的問題,而且已經反映上來,楊振當然不能置之不理。

    雖然楊振早就對自己的部下將領們說過了,好飯不怕晚,好戲在後頭,將來收複了遼沈之地以及奪回被清虜占領的全部地方之後,一定會給大家有個交代。

    但是,楊振口頭上許諾的東西再多再好,畢竟遠在天邊,對很多人來說有點過於遙遠,無論如何也頂不住擺在眼前的實實在在的利益。

    這個利益,就是土地。

    對於各部士卒來說,這個事情好辦,執行分地代餉的辦法就可以了。

    給他三十畝荒地的地契,由招募的營兵轉為征召的屯兵,從此就不給他餉銀了,在楊振看來,這樣也挺好,省銀子。

    但是,對於千總或者把總以上的武官們來說,包括對於守備以上級別的武將們來說,光是給地三十畝,恐怕就遠遠不夠了。

    於是就在四月下旬發布的春耕傳播令中,楊振就增補了這樣的規定,允許金海鎮各路將領在新收複和新占領的地區圈地代餉,並明確了標準。

    其中,把總官圈地代餉的限額是永業田六十畝。

    而千總官限額是九十畝,守備限額為一百二十畝,都司限額為一百五十畝,遊擊限額為一百八十畝,參將限額為二百一十畝,副將限額為二百四十畝,總兵限額為三百畝。

    所謂限額,指的是給你這樣的權限,讓你圈占土地代替餉銀,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接受的話,那就是發給加蓋征東將軍印的憑證,從此以地代餉了,不給餉銀了,而且根據你的職司級別,你隻能圈占限額以內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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