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新命記

第九二四章 意向(1/3)

    崇禎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就在抵達旅順口的第五天中午,何廷斌與科恩兩人領著他們的幾個從人,搭乘袁進親自帶隊的第二波前往瀛洲島方向的移民船隊匆匆離開了。

    在他們離開前的幾天裏,楊振與荷蘭東印度公司長崎商館的執事科恩,在何廷斌的翻譯之下初步達成了一項協議。

    在初步達成的協議裏麵,楊振原則上同意了科恩之前所提出的要求,即金海鎮向荷蘭東印度公司開放瀛洲島西歸浦港,允許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商船在西歸浦停泊並自由貿易的要求。

    但是作為交換條款,荷蘭東印度公司每年要向瀛洲島方向無償提供硫磺兩千擔。

    在此基礎上,雙方同意共同探討將來聯合出兵倭國,共同爭取完全自由貿易地位的可行性。

    作為共同出兵倭國爭取雙方權益的前提,楊振同意出兵五千人並炮船五十艘以及隨行補給船隻若幹,要求荷蘭東印度公司至少出兵一千五百人炮船十艘及補給船若幹。

    同時楊振承諾,一旦達成共同出兵倭國占領九州島的目的,雙方均分九州島諸藩土地及附屬一切人口城池與財物。

    整個協議之中,除了第一條是已經確定下來的之外,其他的全都是意向。

    這個科恩雖然是荷蘭東印度公司長崎商館的執事,也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大員評議會的成員,但是對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巴達維亞總部來說,他隻是一個小角色。

    他根本無權代表荷蘭東印度公司,與楊振這樣的人物達成任何涉及整個東印度公司的協議條款。

    所以雙方最後達成的所謂協議,其實隻是一個供荷蘭東印度公司大員評議會以及巴達維亞總部討論的意向書而已。

    雖然科恩本人很動心,但是他什麽也決定不了,隻能保證盡快將楊振提出的條款,送回大員,由大員評議會決定是否向巴達維亞報告。

    也因此,在雙方搞清了對方基本的底線、要價和能力之後,科恩就迫不及待地要趕回大員去了。

    而他之所以如此上心或者說賣力,是因為他要彌補長崎突發的瘟疫對長崎商館所造成的的巨大損失。

    其中當然也包括為了換取足夠上百人活命的糧食和淡水,而不得不拿出來交換給瀛洲島方麵的“拿騷號”。

    他很清楚,對大員評議會以及巴達維亞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東方總部來說,不管是因為什麽原因造成的損失,這個損失都會記在他的頭上。

    為了挽回損失,或者說將損失減到最小,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提出一個能給荷蘭東印度公司帶來更大利潤的計劃。

    他原本是想通過與楊振達成一項開放港口通商的條款,來彌補自己的過錯,彌補已經造成的損失,但是沒有料到,楊振竟然向他提出了一個更加具有誘惑力也更加具有震撼性的計劃。

    作為荷蘭東印度公司常駐在長崎的商館執事,他已經受夠了德川幕府對長崎荷蘭商館的種種苛刻的限製條件。

    如果不是因為德川幕府不允許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荷蘭長崎商館駐兵,如果不是因為德川幕府強令荷蘭人的武裝商船在入港前解除武裝,那麽眼下這檔子事情根本就不會發生。

    所以,在他看來,瀛洲島方麵的明軍要求他拿出拿騷號來交換充足的食物和淡水,這樣的奸商行為雖然可恨,但是根子卻在德川幕府針對荷蘭人製定的極為苛刻的貿易條件。

    這樣的貿易條件必須得到改變,而且應該得到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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