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被禁的原因知乎

第二百五十五節 秋賦(二十)(1/3)

    吳明晉和王兆敏麵麵相覷,這事情還真沒法“就這麽定了”,當下王兆敏道:“這個,辦案偵緝拿人都要出簽子火牌,諸位不是大明人士,又無功名、差遣在身……”WwW.

    “此事當然還是以縣裏為主了,”熊卜佑道,“我等不過從旁協助。”

    王兆敏想所謂“從旁協助”,其實髡賊還是想要掌握此事的處理權――這倒也好,這個燙手的山芋幹脆就丟給原主去處理好了。他也想看看,澳洲人的葫蘆裏到底賣得是什麽藥。

    吳明晉咳嗽了一聲,推辭自己身體不適要先回去休憩片刻。熊卜佑知道這是當官的表示“此事你們隻管去幹,但是與我無關”的一種做派,下麵的事情,隻要和王兆敏談就是了。這也是官場上常用的法子。

    王兆敏想此事辦理,斷然不能讓澳洲人自己來搞坐堂審理之類的事情,唯一的法子就是委托縣衙裏的一名官員出麵。由澳洲人在背後指揮就是。

    “來人,請孫老爺來。”王兆敏吩咐道。

    這個差使當仁不讓的落到了典史的頭上。典史是明代開始才有的官兒,是從宋元以來的縣尉衍生過來的,主管的職責是大抵是獄囚警邏之類的治安工作,在沒有巡檢司分管的地方,也負責巡防、彈壓、捕盜的事務。此事交給他辦職責名正言順。

    典史的級別很低,連從九品的最低一級官品也輪不上,算是“未入流”,不過這個未入流還是“官”,照例要朝廷除授的。

    當典史的人,都是些最不得意的讀書人,多數是從“監生”中的選授的。如果說舉人考不上進士,還能“大挑”當縣令、縣丞之類的官職,監生就隻能混個主簿、教諭、訓導和典史這樣的微末之員了。而且升遷的希望很小。

    所以本縣的孫典史孫瑞伍就成了一個典型一切向錢看的官了。可惜本地實在太窮,地方勢力和土匪又厲害,他這個典史的油水實在有限。

    澳洲人的到來給孫瑞伍帶來了財運。因為他品級低微。常常被當作替死鬼給吳明晉打發去為澳洲人出頭辦事。每次辦事,照例會有一筆好處。東門市上的種種享受讓他更加難以自拔。於是孫典史就在在金錢賄賂和生活享用的雙重刺激下越陷越深了。澳洲人每有什麽行動,他總是第一個出現,辦事極其殷勤。以至於在縣裏被人笑稱為“澳洲典史”。

    孫瑞伍自己倒是毫不在乎。每天在東門市“享受生活”,和獨孤求婚很是相得。兩人時常一起“腐敗”。這位監生對自己度過的聖賢之書早就忘得一幹二淨,把華夷之防丟到九霄雲外去。

    “不行,”沒想到熊卜佑一反常態的表示反對,“王師爺。孫典史品級低微,這可是牽涉到本縣縉紳大戶們的案子,若沒有一個相當的人物出麵主持,恐怕人心難安啊。”

    “那,熊老爺的意思是?”

    “還是請吳縣丞出麵主持為好,孫老爺協辦。”

    “有理,有理。”王兆敏想這也算有些道理,反正隻要不是自己老爺出麵就好,孫典史還是吳縣丞都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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