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為什麽叫500廢

第二百四十五節 秋賦(十)(3/3)

    實際上苟承絢回到縣裏是迫於無奈。自從他父親到了臨高山裏投靠過去當土匪的把兄弟胡爛眼之後,他就一直躲在在瓊山縣深居簡出――諸彩老的人一直在找他們。原先他爹一二個月還有一次信來,後來就幹脆沒了音訊。打聽了許久都沒有消息,直到後來才從商販口中得到消息:說臨高正在剿匪,土匪被掃蕩一空。

    苟承絢聽得消息急得團團轉:一則父親下落不明,二來當初他們父子倉皇出逃,身邊沒帶多少銀子,在瓊州府和廣州的活動已經耗去了不少的錢,眼見身邊的錢財將盡,自己就要流落街頭,苟承絢無可奈何,隻好冒險回臨高。

    臨高自己的老婆家是不能去了。苟承絢和老婆的感情很差,當年是一時興起,看人家女兒漂亮才強娶回來的。婚後不久他就厭倦了。D日當天,他老婆就回了娘家。這次要是去投奔自己的丈人,恐怕會給立馬綁起來送給澳洲人砍頭。

    想來隻有外家能去,縱然不能收留自己,給些銀子總是辦得到的。隻是不知道髡賊有沒有來個斬草除根,把自己的外家也給屠滅了。苟承絢喬裝打扮成乞丐潛入了臨高。他一路小心翼翼,到了外家,以要飯為名上門,終於得以和親人見麵,但是他不敢在此停留,這裏肯定是髡賊注意的重點,萬一來個突然襲擊,自己就是甕中之鱉了。

    最後決定回縣城去:他聽說髡賊幾乎不去縣城,城裏還是老樣子。他過去是本縣的伏地蟲,縣城裏的各個角落都很熟悉,找個地方偷偷躲藏起來還是辦得到的。

    但是縣城裏自己的熟人太多――過去的胥吏中的狐群狗黨就有不少,這些人翻臉比翻書還快,保不定就把他給賣了。苟承絢最後把心一橫,在自己臉上劃了幾道傷痕,又把眉毛剃個精光。他原本這些日子擔驚受怕,形容消瘦了許多,加上一路上風餐露宿,麵色晦暗,再加上這番收拾,自信熟人已經不能第一眼看出自己了。這才潛入縣裏直接在縣學後麵的伏波祠裏落腳。伏波祠供奉的馬援,在縣裏的眾多的“官祀”中是很冷落的一個去處,連香火道人也沒有,隻有些乞丐在那裏落腳。

    非常意外的,他在祠堂裏找到了原本在他家的賴家兄弟。自從苟家覆滅之後,兄弟兩個沒了生計,他平時為苟家當差不免有些狗仗人勢的威風,落魄之後牆倒眾人推,無人肯看顧,兄弟倆人自小就是遊手好閑之輩,不懂營生,也不願意出力幹活,就此淪為了乞丐。

    主仆三人見麵,頓時抱頭痛哭。按說平日裏苟承絢和這兩兄弟也沒什麽感情,但是眼下同為淪落人,心中親近了不少。賴家兄弟沒有多少見識,見少主回來,便攛掇著要少爺報仇雪恨。(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www.,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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