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為什麽叫500廢

第二百二十四節 苟二的財產(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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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佰光不知道這些人具體是誰,他們在信裏要麽是用號,要麽是用簡單的姓氏作為稱呼,不過信裏的蛛絲馬跡也透露出了不少信息,比如一位馬先生,從字裏行間看來應該是位在官府任職的人,大約是個官吏。令他吃驚的是,原來露絲雅也和苟家有過來往!露絲雅曾經有一批贓物寄存在苟家莊。

    自從開始研究這批書信,越研究林佰光就越有想法,既然苟家莊已經完了,他們留下的物質遺產是歸穿越集團繼承了,這些關係,穿越集團也可以嚐試繼承下來。

    不過,苟家的信件裏,大量的都是苟大的書信,苟二的極少。這有些說不通了。按照當地人的看法,苟大是武行,苟二是文行――按理說苟二這種狗頭軍師,白紙扇的角色,他的書信是不會少的。

    到哪裏去了呢?林佰光想了想,忽然想起來,苟二並不住在苟家莊,他是住在縣城裏的。他叫自己的通訊員到檔案室,調取當時搜查苟二家的行動報告。

    報告寫得很仔細,從突擊隊幾點幾分進入縣城,幾點幾分包圍苟家,到突入的路線、遇到的人,全都寫得清清楚楚。

    整個行動裏,沒有抓到一個苟家的人,包括苟二、苟二的兒子還有這父子倆的老婆,隻抓到二個看門的傭人。

    最後,是一份在苟家繳獲的物品清單――這份清單看著簡直讓人喪氣,雖然事無巨細把宅子裏的一把掃帚一個筐都登記上了,但是財貨細軟書信賬冊之類的東西卻一點都沒有。

    顯然,苟二逃跑的時候把自己的財物和重要信件都處理了,所以才會一無所獲。

    關鍵是,他的東西都藏哪裏去了?林佰光忽然對苟二“失落的財寶”起了很大的興趣――金銀珠寶還在其次,那些書信裏應該有許多的猛料,搞不好還有更要緊的東西,比如行賄的賬本,找出來說不定會有大用。

    他打了個電話到冉耀那裏:“我建議立刻通緝苟二父子。讓臨高縣衙出文書,畫影圖形抓捕。”

    “有必要嗎?”冉耀深表懷疑,“喪家之犬罷了。”

    “有。”林佰光言簡意亥的把自己的想法說了一遍,“抓到苟二,等於是打開了一道通向瓊州府的大門。”

    冉耀說,“不過苟二的兒子還是秀才,理論上臨高縣衙是不能通緝他的,要革掉他的秀才功名之後才能通緝。這得行文廣州的學台衙門,沒幾個月怕辦不下來。”

    “那我們自己私下通緝!”林佰光想到要是沒有臨高縣衙出麵通緝,這個布告沒有名義,總不能以執委會的名義下達吧,“或者隻通緝苟二本人。”(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www.,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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