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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周美人麾下頭號瘋狗周天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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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周雪瑞這裏,我總算是知道了當初周天紋與周美人的事情。

    時間要回到二十六年前,那是他們師徒的第一次相遇。

    周天紋,溫州瑞安人。家境貧困,自幼失親。兄弟之間相互拉扯大,偷盜過,搶劫過,也乞討過。

    用周美人當初評價周天紋的一句話來表達,形容得最為貼切:周天紋就是一條遍體鱗傷的瘋狗,他憎恨身邊的一切事物,任何會威脅到他的事物都會被他瘋狂扯碎--哪怕這條瘋狗是跪著的,眼眸中也是仇恨的光芒。

    那時是冬日,南方的天氣冷得讓人直想發抖。全國最冷便是南方。北方的寒冷用衣服擋得住,而南方穿再多擋不住。哪怕是東北大漢在冬日來到南方,也要冷得瑟瑟發抖。那是因為南方濕氣較重,直接就將寒冷貼在人們的身上。

    當寒冷能鑽進骨子裏的時候,人們都縮在屋裏,而周美人要去辦事。

    平日裏人流不多的街道那天卻人山人海圍在一起,好奇之下,周美人也去查看,卻發現一個滿身血跡的年輕男子跪在地上,男子麵前是一拿著菜刀的大漢。

    跪著的,便是周天紋。

    寒冷冬日,他卻穿著一件單薄的秋衣,而這秋衣的胸口處已經破損,要問原因,是因為他的胸膛被砍了一刀,傷口不深。卻也叫人驚慌。

    那一刀,從周天紋的肩膀砍到腹部,鮮血流在地上,猶如鏡麵照著那個男人下跪的模樣。

    周美人詢問旁人,才知道周天紋在這麵攤吃了一碗粉條,而等吃完之後,他告訴老板自己沒錢,付不起四角錢的麵錢。m.X520xs.Com

    老板自然大怒,當即拿起菜刀砍在周天紋胸膛,算是教訓。

    “你吃了我的粉條,卻拿不出錢,你與小偷沒有區別。在這跪十分鍾然後滾,如果你還能活下就行,如果死了,那就別怪我。”

    這是老板對周天紋說的話,而迫於對方拿著一把菜刀。周天紋不敢不聽。

    人們則是起哄,說要老板將周天紋的頭砍下來,都是貧窮的年代,一碗粉條自然比一個人命值錢。而老板不願意,說自己還有一家老小,不想被槍斃了去。

    周美人看不下這番情景,便站出身,說這麽下去老板也要吃槍子,自己願意為周天紋付了麵錢。

    既然能拿到錢,老板自然也沒什麽好說,人們看熱鬧沒了,就走的走散的散。

    周天紋向周美人道謝,而周美人說他有傷不能亂動,便親自將他抱到醫院。等周天紋從醫院出來。他欠周美人的並不是四角錢,而是五十二塊四角錢的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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