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澤拉斯新秩序

第三百六十四章 貴族的問題(2/2)

    “別生氣,回頭把那個什麽伯爵的兒子調到王都裏來,讓他參加白銀之手騎士團的見習預備團,給他找點事幹就行了。”凡妮莎不是很在乎地說道。

    事情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某位洛丹倫伯爵已經很老了,他把家產和封地都交給了自己的長子繼承,這是很封建的一件事。

    這位長子頗有雄心,他用自己手中另外一塊田地換自耕農手裏的良田,目的是要把自家的田地連成一片。

    這事有點犯忌諱,對王權是個挑戰。

    就是為了防止他們的力量匯聚在一起,作為攝政王,凡妮莎給手下領主們封地的時候才會東一榔頭西一棒子的瞎幾把亂點,不過這事不新鮮,古今中外的各路國王都是這麽幹。

    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貴族們對王國很恭順,私下裏就利用贖買、聯姻和繼承等各種方法,試圖把自己的土地連成一片,之後集中耕作,一起管理。

    作為一個現代人,凡妮莎當然知道集中管理的好處,節省時間、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釋放出更多的生產力,並節省一大部分的生產資料。可她作為統治者,就不能讓手下貴族的土地集中起來。

    這邊有五十畝地,往東走三百裏,那裏還有你二十畝地,再往北走兩百裏,那裏還有你五畝地,在自家田地上巡視一遍就得走半個月,這種情況是最理想的!

    作為國王,必須遏製土地兼並,否則小貴族就能變成大貴族,大貴族變成擁有強大軍事實力的大領主。

    像吉爾尼斯的克羅雷家族,占據王國一半土地,私兵三萬,領民將近十五萬,起兵造反,能直接和國家正規軍真刀真槍地打半年,是因為吉爾尼斯曆代國王都傻嗎?不是!規則就是這樣。

    國王有權利瞎幾把點,貴族也有權利兼並土地。

    之前見到的那個伯爵長子,和自耕農的交易完全是公平、自願,並嚴格按照王國標準執行,任何人都挑不出毛病。

    “殿下,那咱們就任由他們這樣進行交易嗎?”小侍女越想越頭疼。

    凡妮莎現在要是個貴族的話,她肯定支持土地兼並,然後把自己的地盤弄得大大的,私兵弄得越多越好!

    現在就不能任由這些貴族擴大實力,凡妮莎冥思苦想,之後拉著小侍女又跑回王宮,和一群王國重臣商議了三天,最終決定和貴族們玩軟刀子,實行推恩令!

    推恩令很簡單,那就是貴族在不觸犯國家法律的前提下,土地屬於私人所有,他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和自我意願,分給自己的後代子孫!

    他們無論怎麽分,王國都承認。

    看起來和之前好像也沒區別,實際區別太大了!

    之前都是長子繼承,或者說是唯一繼承。沒繼承權的去當騎士侍從,去當傭兵,或者嫁給商人,根本沒人管。

    現在推恩令實行後,家主可以把自家土地分給所有後代,隻要是家主的兒女,他或者她就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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