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訴訟

後記

李耀蘭采訪時說,自己非常感激天津醫院救了她女兒的命,但意外和人為的因素,令謝曉榮失去了自由戀愛權、正常生育權。如果她和RH陽性血的人結婚,必須采取非常嚴格的避孕措施,否則一旦懷孕,不但孩子保不住,還將會對自己生命構成危害。誰為女兒這麽多年承受的痛苦以及她將來所要承受的一切負責? 李耀蘭的目的很明確,她要天津醫院承擔醫療責任。她說,盡管當時國家關於輸血檢驗RH血型的法律法規比較滯後,但是醫療實踐已經相當成熟,天津還是走在前列的城市,三甲醫院都實行了輸血前RH血型的檢驗。天津醫院作為三甲醫院,檢驗RH血型的時間隻需要20分鍾至60分鍾,當時謝曉榮從入院到手術有4個小時,天津醫院有足夠的時間為謝曉榮檢驗RH血型。但是天津醫院就因為有一個規定,急診輸血可以不檢驗RH血型,而把謝曉榮害到了這種地步。李耀蘭要和天津醫院打製度官司。 天津醫院王學謙院長認為,當年謝曉榮被送到醫院時情況十分危急,輸血是挽救她生命的唯一選擇。如果當時考慮她的“婚姻權、生育權”,那她可能連“生命權”都沒有了。 多數醫療行為都是雙刃劍,都可能對人體產生相應的負作用。像謝曉榮這樣小概率事件今後還可能發生。但讓醫院承擔不屬於醫療事故的責任,我們也覺得委曲,覺得不公平,甚至有些醫生可能因此在治療中縮手縮腳。這樣的事情究竟要由誰負責,是一個需要研究問題。能否建立起一種機製,比如通過建立社會保險或者相關基金來解決。 負責此案的法官說:“雖然在法律上,本案處理結果明確了民事責任的承擔者,但以慈愛之心給予謝曉榮嗬護、幫助、避免因此次輸入RH陽性血可能出現的損害結果,方為本案當事人今後共同努力的目標。”李耀蘭經過不懈的努力,已經看到了希望。在她極力呼籲和爭取下,衛生部出台了新的輸血操作規程,要求醫院在輸血時要做RH鑒定,這樣稀有血型患者在醫院就有了安全的保證。目前,李耀蘭正在寫一本傳記,獻給天下所有的母親,獻給能永遠幸福的女兒。 謝曉榮說,她和男友強海鬆的教室是門對門,每天都會有大量的時間接觸,但醫生告訴她,如果她的體內再有0.2毫升RH陽性血,就有可能發生意外,也就是說一次感染的機會都不能出現。男友的存在,無異像一顆“定時炸彈”,威脅著她的生命,現在兩人再不敢談及感情的事,對未來,他們很困惑。強海鬆曾私底下與同學說:“生命最可貴,如果我的存在不能給謝海榮帶來幸福,我會選擇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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