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晰地記住那一刻,——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日,我的生命遭遇了一些事故,零星而散亂——但我清晰地記住那一刻,三時二十分五十七秒,有一張笑臉,那上麵嵌著一對黑色的星星。

    我在尚未完全被水浸沒時努力掙紮了一下,四濺的水花模糊了我的眼睛。於是我看到那對黑星星,就和我每晚仰視的星星差不多,亮亮的,明澈的。我還想看得再仔細一點,而我的軀體卻以沉船的速度墜了下去。

    我又看見他了,不得不承認我們之間確實存在著緣分。這沒有什麽不好,起碼知道他仍是健康的,或者快樂的。

    今天是個奇特的日子。我不在乎別的事情。我想回到這裏奠祭一下心情,結果我做到了。我向來就是隨性的。

    三十二分五十七秒,我遇見了他。我隻是下意識地看了看表,就記住了這個數字。我天生對數字敏感。這時我聽見有人在叫我,我轉過頭去尋找,再轉過頭時,他不見了。

    她仍是那麽美麗,像陽光女神。

    我從心底是舍不得的,我愛她,甚於愛自己千倍。但我無法表白。我看著她,她卻把目光投向遠方。她是個公主,我隻是個小醜。我不明白她在瞅我時的目光代表什麽,但那隻是瞬間,一會兒她就扭過頭去了。

    我在艱難呼吸時,那雙黑眼睛又飄過來。八月的沸水將我的皮膚灼得炙熱,連骨頭都要熔化。而我確信我的理智極其清晰。我一輩子隻記住這對黑星星。我張開嘴大聲地呼喊,遺憾的是,這次它隻停留了短暫的幾秒鍾。

    他為什麽不說話呢?他真的察覺不到嗎?如果他不是笨蛋,那麽我是。我來這兒是為了奠祭無望的愛情,它在這裏滋生,就該在這裏毀滅。而我偏偏又遇上他了,而他偏偏又仿佛什麽感覺也沒有——他忘了今天是什麽日子了,他也有理由不記得,他有這個權力。

    我怎麽會不記得今天?去年此時,正是我一生中最為刻骨銘心的日子。她的生日與我共度。她也許忘記了,像她這樣的女孩,一定有著數不清的值得回味的日子。我還是靜靜地,不要去打擾她吧。

    我從她身邊走過,那時她正在尋找什麽,陽光灑在她亮白的前額,跳躍成一圈圈聖潔的小光環。她始終不屬於這裏,當然,更不屬於我。

    我在刹那恍悟了一個殘酷的事實——今年我或者沒有那麽幸運了。或者我會被鎖在一個陌生的空間空虛度日,然後,靜靜等待死亡。我害怕。我極其渴望再見到那雙黑眼睛,它令我有了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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