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他之前跟安然談了差不多一年,前前後後從安然那兒得了差不多百多萬的各色禮物,這會兒他將能賣的都賣了,得了將近百萬塊錢——雖然那些貴重物品,除了部分衣物,他都沒用過,標簽都還在,但二手總要便毅,所以百多萬的東西,隻換了將近百萬塊錢。

    百萬塊錢,在他老家的縣城,能買到兩三套房子了,但在京城,就不市中心了,便是四五環,都買不到一套,因為四環邊上都要五萬一平方米了(架空數據,非現實數據)。

    倒是夠首付,但是房貸壓力太大了,所以蘇哲便問安然,能不能跟他一起出資,買一套,並將之所以買房的原因了。

    他不敢占她太多便宜,畢竟讓她幫忙一起出資就是占了她便宜了,要沒有她幫忙,他不敢買不起,但壓力肯定很大,所以便,會在房產證上寫明出資比例。

    蘇哲都已經做好了安然不願意、他就在五環外便夷地方首付一套戶型慢慢還的想法,畢竟自從他喜歡對方後,對方就不再老是給自己買貴重物品了,人家又有的是房子,不會同意他的想法很正常,但他沒想到的是,安然同意了他的請求,兩人共同出資,在四環邊上買了一套戶型兩居室。

    安然願意他自然高興,這下他在京城有房了,兩年後畢業上班,也不用擔心租房子了。

    而安然之所以同意,自然也是因為,蘇哲這樣做,不算過分,自己又能辦到,倒沒必要那樣家子氣,連這個都要計較,反正京城的房子,買了就是賺,隻要不是賠本的事,她自然不會不同意,況且蘇哲為了方便工作買房,也是很正當的事,她不會再像以前那樣,送他很多貴重禮物,但也不會在他做正當事且不是純粹占自己便夷時候,不幫他一把。

    事實上,考慮到原身記憶中,李父對原身的不滿意,安然剛來這個世界時,為了以防萬一,也曾拿原身存下的零花錢,買過一些房子做將來的退路的——原身是個無憂無慮的公主,覺得自己家有的是錢,根本不用操心退路問題,所以大把零花錢在手上,從沒投過資,連房子都沒買過,就任由那些錢在手上發黴。

    安然願意跟他一起買房,這讓蘇哲非常高興,更重要的是,以後有住的地方了,畢業後工作,不用租房子了,這多好呢。

    雖然安然有房,但除非安然邀請他住到一起去,要不然他總不好先開這樣的口的,免得她要以為自己又想占她的便宜,然後別跟自己分手了,雖然分手的話,他再傷心也不至於要死要活,但既然在一起,他自然是想維護下這段感情的。

    就像安然琢磨著跟蘇哲分手以後,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比蘇哲更好然後還喜歡自己的人一樣,蘇哲也是這樣想的,想著要是跟安然分手後,知道能不能找到比安然更好的。

    既然這樣想著,那蘇哲自然是想好好維護這段感情的。

    而聽他買房了,包括蔡南在內的室友們,可是嫉妒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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