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掛斷電話前,看了下,IC卡上還剩下6.6元,嗯嗯,好數字。

    方才和周小雨的父母提到周金寶很快會給他們打電話,隻是猜測,但是確實有據可依的。

    周小雨在2001年8月13日星期一上班前,即熊孩子周金寶剛到淩家的第二天早上,出門前給他專門留了白紙黑字的留言條,上麵寫了淩家的家庭地址、家庭電話,她的名字、單位地址、單位辦公室電話等,生怕周金寶一個人耐不住跑出去玩然後走丟了。

    同時,還留了30元的零錢給他,免得想吃零食什麽的沒錢買,白露唏噓,她讀小學三年級的時候,一個月的零花錢也才10塊錢不到好麽,那時候學校門口的小賣部,零食大多都是五毛、一塊,甚至還有兩角、三角的,所以,30塊的零花錢,真心是大額啊,這個姑姑當得也挺大方啊。

    或許這就是所謂的,人善被人欺。

    周小雨還是性子太軟和、太善良了,換個小辣椒絕對不會有後來的委屈事,白露寧可周小雨像趙露小姑娘一樣任性不顧後果,雖說容易著心機女的道,但好歹戰鬥力及格了。

    白露過來後,中途翹班回淩家,在和周小雨婆婆養的貴賓犬茜茜玩兒之前,看到了茶幾上周小雨早上上班前的那張留言條,當時也不知咋想的,反正鬼使神差地把它收了起來。

    當時熊孩子睡懶覺還沒起來,自然是沒看到,因此,進了派出所的周金寶到現在還沒弄清周小雨的住址和電話,如此,民警要他聯係家長時,就隻能往周家村黃嬸的小賣部打了,倘若他連黃嬸小賣部的電話都沒記的話:

    嗬嗬,怪我咯~

    因此,白露告訴周小雨父母,他們的乖孫子說不定下午就會給他們打電話,也是有可能的。

    事實上,推測完全正確!

    周金寶還沒回過神,就已經從新世界百貨商城的保安室到了新城派出所,餓著肚子加上臉上被揍了一拳齜牙咧嘴地疼,身上還有多處痛,所以當民警小鄭叫他下警車時,他呈鴕鳥狀窩在車上,怎麽喊都不肯動。

    小鄭貓著腰又上了警車,準備把這在商場偷東西的小孩拉下來:“小孩,下車了,有什麽委屈的話下車再說!”

    不過周金寶倒是不領情,對好言好語上前勸的小鄭一腳蹬了過去,髒兮兮的鞋底在小鄭淡藍色的警服前襟留下一個烏黑的腳印,小鄭下車,頷首低頭一看,拍了拍沒撣掉灰塵,於是一臉黑線。

    “怎麽回事啊?下個車還下了半年啊?”老民警王叔從所裏出來問。

    “這孩子不肯下車呢,還踹了我一腳,你看這衣服上還留著腳印呢!”小鄭覺得這一腳被踢得冤枉。

    “遇到刺頭啦?多大得孩子?我看看。”

    “十多歲,也就小學三四年級吧,在商場偷了東西,到現在還不肯撒手,還大鬧了保安室,把什麽廣告牌給弄壞了。”

    “哦,那家長呢?”

    “亥,就是家長三四個小時都不去認領,所以保安也沒辦法了,就交給我們了。”

    “行,知道了,你趕緊去食堂吃飯吧,這我來處理。”

    “好嘞,謝謝王叔,我先去啦!”

    年近五十歲的老民警王叔接替了年輕的民警小鄭,走到了警車前:“中午還沒吃飯吧?你先下來,我帶你去吃飯!”

    周金寶也不知聽到還是沒聽到,反正就是不做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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