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看著電子鍾上僅剩下22分鍾的掙紮時間,瞬間一身冷汗,太二了(T﹏T)有種學生時代才做完半張卷子,但是老師卻通知還有五分鍾交卷的恐慌感。

    錢父錢母還在睡覺,但是這和白露沒啥關係,就算是錢露本人在這裏,約莫著也不敢指望她那偏心的父母會給她做不在場證明,更何況是毫無感情基礎的業務員呢,因此白露倒是沒去理會錢家夫妻這對現成的人證。

    現在要做的就是趕緊找到能給自己做交通事故不在場證明的人!

    物證就不奢望了,昨晚拿快遞所以駕駛座方向盤上等都已經留了指紋,沒駕照的錢霜戴著真皮手套自然不會留下痕跡,所以物證也指望不上了。

    因此,人證!是唯一的出路!

    白露顧不得換掉身上的睡衣就衝向客廳的大門,但是門一開便是11月底的冷風猛然撲到身上,整個人瞬間被寒風刷了一遍,身體反應比腦子快,迅速退回去飛速地找到羽絨服和圍巾裹到身上。

    “哈欠~哈欠~”連續打了兩個噴嚏,白露才從本體世界的夏季轉換到任務中的寒風初冬,季節秒變什麽的實在刺激,連她的精神體都抖了一下。

    抖完後出現一喜一憂,喜的是暖和了、而且羽絨服口袋裏放著剛才半天沒找到的手機;憂的是用時三分鍾,電子鍾上已經是7點15分了!距離事發還有19分鍾!

    裹著中長款的羽絨服瑟瑟地衝到樓下,“人證人證尋找人證”,白露口中默念。

    但是一到外麵就傻了眼,冬天的早晨人少啊,光禿禿孤零零的樹杈背景下,隻有偶爾匆匆行過的一兩個人,若是上前去扯著人家說“拜托你給我當人證吧!不然我會被冤枉坐牢的!”估計十個人中有九個會當她神經病,那還剩下一個呢?估計是把她踹開吧。

    唯一可能在早上人多的地方就是賣早餐的小吃店,但是人來人往的誰也不會多停留,她這麽去找人證說不定還會被當成攪和人家生意的,那……那要去哪裏呢?

    白露想,定罪的最大證據是監控錄像,錄像……對!監控錄像!她應該找一個有監控錄像的地方,然後在那裏一直待到事發後,連續的影像下是可以證明的!

    說找就找!依照錢露女士的記憶,附近有McDonald和KFC洋快餐24小時經營店,剛走十幾米,白露就發現以她現在穿著棉拖鞋在雪地裏拖遝的速度下估計得走15分鍾,而且還超級凍腳,不行,耗費的時間太長了!

    第一、必須有監控。

    第二、早上有營業。

    第二、距離不太遠。

    敲定三個條件後,白露在原身的記憶中找到了一家五分鍾就可以走到的7-ELEVEN便利店!該連鎖便利店從早上7點經營到晚上11點,現在去的話剛好已經開門了!

    有種找到出路的激動,白露迅速小跑起來。

    不過才跑了兩三分鍾,就在路邊彎腰大口大口的喘氣,呼出大團大團的白氣,白露懊惱,不行,這個身體的體質太差了,折騰半天才跑了三分之一的路程而已。

    可是不能停,時間就是生命!

    白露隻得由跑改成走,挪向便利店。雖然自己的身體跑個八百米會非常喘,但是好歹能在四分鍾內完成可以及格,想著自己的身體估計5分鍾的確可以到達便利店,而就這錢露女士的體質而言,估計要快10分鍾!

    真是要命的慢騰騰X﹏X

    而且這個時候想打輛的士都難,路上的車太少了!

    話說,冬天清晨路上的車這麽少,錢霜那個馬路殺手才能把車順利開到中山公園附近吧?如果現在人多,估計還沒出小區就跟別人的車刮擦吵架了,哎哎你說你沒駕照逞什麽英雄,逞英雄完了還裝起狗熊了,重點是還理直氣壯,錢霜!你個害人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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