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吧……可能是我多慮了!”諾夕回頭看著我,隨即露出了久違的笑容,問我道:“咱們等下去哪兒?”

    我拍了拍關城交給我的吉他,問諾夕道:“你最近有沒有出什麽新歌?”

    我話音剛剛落下,諾夕馬上會意了我的意思,於是笑著回道:“新歌倒真有一首我很喜歡的,是關城幫我寫的,還不錯哦!”

    “什麽名字?”

    “江湖……”

    “好吧,倒是符合關城那逼的風格,連名字都起的這麽有深意!”

    “嗯哼!”諾夕從我的手中接下了關城的吉他,隨即趕緊打開琴盒取出了吉他,隨即便愛不釋手道:“哇,這把馬丁真的是有黃家駒的簽字哎!”

    我歪頭去看,隻見在這把吉他的麵板上,有兩行黑色的字體寫道:“原諒我這一生,放蕩不羈愛自由!”

    諾夕將這把吉他緊緊的抱在懷中,由於是36寸的大小緣故,所以看起來更適合她一些。

    我很少能從諾夕的眼神看到特別喜歡某種東西時所流露出來的情感,雖然我對於吉他真的沒什麽研究,但從諾夕以及關城愛不釋手的程度來看,似乎這把琴確實不錯,最主要的就是,這把琴上還有黃家駒的絕版簽字,又為本身這把琴增添了不少價值。

    我從諾夕的手中將這把吉他接了過來,仔細看了幾眼,才對諾夕說道:“就一把破吉他而已,回頭我幫你從他手中要下來,他一個大男人拿著麽小的吉他,有點不夠大氣!”

    “噗……你說能要就能要的呀!”諾夕笑了笑,隨即又趕緊搖頭,道:“算了吧,雖然我的確很喜歡這把馬丁,但它同樣也是關城所愛,我不能搶奪他人所喜愛的東西!”

    “不會的,就算你問他要這把琴,我估計他也會給你的,他不是那種小氣的男人!”

    “我知道他不是那種小氣的男人呀,不然他就也不會為我寫這麽多歌還不收取一分錢的報酬了!”頓了頓,諾夕又對我說道:“你知道嘛,其實我覺得關城哥還是挺不錯的,他幫我寫歌的時候,跟我說,幫我寫歌完全是看在你的麵子上……你的麵子很值錢哦!”

    我無奈的搖了搖頭,其實仔細想想,我跟關城已經認識的時間不下於十年了,從小到大,我們一起打架,一起逃課,一起花著彼此的錢,哪怕是我跟於葉在一起後,還不忘想著把晴雨介紹給他認識,雖然小的東西還是會有所爭議,但不可否認,我確實把他當做自己的親兄弟來看待,他也一樣。

    這個晚上,溫欣跟關城一起吃飯,我則是跟諾夕站在成都的街頭上,由諾夕抱著吉他在路邊演唱著關城寫給自己名為“江湖”的新歌,然後不時的有人拿著相機或者手機錄影拍照,而我就負責看著琴盒,僅僅隻用了半個小時左右的時間,通過在街頭賣藝的方式,我們就足足賺了三百多塊錢。

    我跟諾夕坐在街頭上,我一塊十塊的數著遊客施舍給我們的錢,然後全部拿起來捧到諾夕的麵前對她說道:“要不怎麽說人長得好看就是賺錢快,就這唱了半個小時功夫的時間,都賺了三百多塊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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