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雪隻得令人趕緊帶唐惜春去泡溫湯,簡直煩死了。

    唐惜春泡過溫湯,美|美的在柔軟舒服的被褥裏睡了一覺,才初初覺著自己在土匪窩裏受到了尊重。

    唐惜春睡醒後喚了丫環進來,黎雪這裏的侍女他也不認得,隻吩咐,“尋些紙筆來,我要寫信。”待丫環找來紙筆,唐惜春寫了一晚上的信。黎雪晚上回來時,唐惜春正披著他的裘衣,在院中觀星。

    清冷的銀色月光下,唐惜春亦有一種別樣的清冷,完全不同於往時的二百五大白癡,他的眼睛仿佛帶著星辰的奧秘,那是凡人不可觸及的深邃,唐惜春道,“小雪,我寫了一封家書,你有空著人送到我家去吧。不然,我爹該著急了。”

    難得唐惜春有這樣正經的時候,黎雪便沒有鄙視他,道,“看完星星回來睡覺。”自己進屋去了。

    屋裏桌子上擺著厚鼓鼓的一隻信封,裏麵信件之厚,險要將信封撐爆。

    黎雪瞧著鼓鼓的信封,心說,唐惜春這是寫得什麽信哪,不會一晚上寫本書出來吧。當然,依唐惜春的學識水準,讓他寫書,那真是玷汙了書。

    黎雪沒客氣的拆開來瞧,這一看,黎雪終於明白唐惜春的信為什麽會寫得這樣長了。

    當然,首先,黎雪先為唐惜春的一筆狗爬字表示了一下感歎,字醜成這樣,仿造都不能了。

    唐惜春的信如下:

    老爹:

    唉,人就不能生得太俊美,自從我超過老爹你成為蜀中排名第三的美人後,我就一直擔心會有更多人貪慕我的美貌。雖然我平日裏低調做人,自認沒有處處留情,但,還是難免有人對我傾慕成狂。

    世事就是這樣難以預料。

    譬如黎雪。

    其實,我很了解他的心情,他長著像路人一般的相貌,若不是我記性好,再見他都不能認出他來。在第一次見麵時,我便感受到了他對我美貌的傾慕。但,那時我與阿寧他們在一起,黎雪隻能將他對我的傾慕苦苦的壓在心底,如今三載過去,他仍沒能忘情於我。雖然我不可能接受他的愛慕,不過,我很能理解他。畢竟,太多人都喜歡我,黎雪隻是其中的一個罷了。(黎雪心說,真不知唐惜春如何得出這樣荒謬的結論。)

    不得不說,他是個很有眼光的人,可是,我們兩個並不相配啊。我的美貌如同天上的雲彩,他平庸的偏僻地上的磚石,怎麽能拿一隻雞配一隻白鶴呢?(黎雪冷笑,雞?白鶴?哼哼!)

    他有著這樣的妄想,我深覺不可思議,也了解他這樣凡人的悲哀,畢竟,向往美好是人的天性。

    我知道,他是多麽的喜歡我。

    雖然他死鴨子嘴硬的不承認,但,除了深愛我,還有什麽能解釋他把我半道劫到他山寨的舉動呢?他並不缺錢,自己也做了山大王,他把我劫到自己的土匪窩,不為錢,那能為什麽?

    無非是為了他對我無可忘懷的真心真愛啊。

    可能在三年前那驚鴻一瞥中,這個男人已經無可救藥的愛上了我。(黎雪硬是沒忍住打了個激靈,身上的蠱凍死三兩隻。)

    老爹,我留在山寨,一是因為黎雪愛我太深,不會輕易放我走。二則,我也想留在這裏,開解一下這個可憐的男人,告訴他一些關於愛情不能強來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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