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越特殊,人的作用越明顯,僵硬冰冷的製度是不可能解決衝突的--如果它能解決的衝突早就解決了,剩下的都是它不能解決的。

    衝突有三類:即個人的心理衝突、群體內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及群體與群體的衝突。個人內心的衝突來自於價值觀和行為之間的不同,屬個人心理範疇,所以我們隻說後兩類。實際上後兩類衝突在性質上可以進一步分為兩種:一種是在日常生活中由於信息、觀念不同造成的行為、策略的差異;另外一種是人們相處過程中情感上的敵對。

    中國人在長期的農業曆史中強調的是“和為貴”,如果各方在表達的時候不要以破壞性的方式進行,那麽“和”的功德就無量了。可惜我們的“和”常常演化成沒有原則的抹稀泥,問題依舊在,隻是看上去沒有了。常見的辦法是轉移焦點,大問題小解決,得過且過,模糊主題,掩蓋和躲避矛盾,犧牲第三方,以人情代替原則,隻做表麵功夫,大家一起演戲給皇上看等等。就如李鴻章所言:大清朝就是一個要倒的大屋子,我隻是一個裱糊匠,哪裏漏了、破了就用紙糊上。

    唾麵自幹,惹不起躲得起等都是我們身邊人有點阿Q精神的求“和”行為與實踐。雖然有些問題確實是需要時間來解決,暫時不解決可能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但是抹完稀泥之後,還需要積極地關注,盡快找到根本的解決辦法。“和”不應該隻是回避矛盾,而應該是解決問題之後的目的。

    直麵衝突是現代西方哲學的一個特點。在解決衝突這個問題上,西方人更加願意采用征服和屈從的方式來進行,大家都來說個理,誰說的對就照誰的辦。為了實現這個在現實中常常因為評價標準的多元化而顯得有些不現實的理想,西方發展了議會、選舉等“數學”辦法來解決問題,至少這是一種看上去公正,普通大眾能理解和接受的形式。我們都知道一輸一贏,便是一得一失;一得一失,也就“零和”了。台灣的大選造成“社會割裂”就是例子,而小布什的第一次大選,隻是因為在他弟弟當州長的那個州以微量的選票勝出,差距在一定意義上的統計容許誤差範圍內。你說這種辦法是不是也問題多多。

    現代社會文明程度升高,現在時興“雙贏”,也就是說解決一個衝突,你也滿意,我也滿意。應該說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在陷於衝突泥潭裏的時候,不妨尋找第三條路。它可以是折中--取一個中間值吧,更多的時候是基於雙方真實的需求和資源而產生的完全不同的方案。實際上我認為這是一種基於平等交易基礎之上的解決問題的哲學,反映出雙方解決問題的誠意,它的本質是積極的妥協。

    企業股東對於公司的發展方向有不同的認識和期望,這種不同在激烈的時候甚至能造成公司的立即解體--如果我們堅持使用“數學”的決策原則解決問題的話,結果可能就是“集體跳槽”或是幹脆公司解散。但是我們也見過一些有趣的辦法,中關村的一家軟件企業分成了一個旗下的幾個專業公司,股比由堅信這個市場的人控股並任董事長。幾年下來好壞立現,而且能者多得,又維持了集團的團結。當然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存在“雙贏”方案,對關鍵資源的爭奪經常出現這種情況。就像沙漠中的水,你喝了他就得死,我實在想不出什麽基於保存生命基礎上“雙贏”的辦法,除非有一個願意死,願意用他的死來換取某些東西,這就變成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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