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諭不是聖旨,但同樣有威懾力,大概相當於部級正式公文。

    李承乾的這道太子諭用辭很有意思,首先是“胡安欺瞞太子”,第一句就把太子本人摘出去撇清了,也就是說,胡安在外麵幹的勾當本太子毫不知情,第二句是“搜刮強搶胡女”,搶胡女用來幹什麽呢?“獻上邀媚”,多麽可憎的麵目啊,簡直人人得而誅之,所以第三句“聞訊大怒,杖斃胡安”,英明太子殿下果然為民除害了,代表月亮消滅了惡人,太子不僅沒背黑鍋,整體形象還升華了,明察秋毫,維護正義的形象躍然紙上。

    最後一句話最值得韻味,“國有國法,秉公嚴判”。

    胡安已被杖斃了,換句話說,他已經受到了懲罰,現在太子諭裏麵卻還要加一句“秉公嚴判”,這四個字若在官場新丁眼裏看來,根本就是滿頭霧水,人都被你杖斃了,我還判誰去?別鬧了好不好,大家都很忙的……

    但若換了官場老油子,對這四個字的解讀自然就不一樣了。

    “秉公嚴判”,判誰?自然不可能判死人,那麽就要把整件事情擺出來看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胡安強搶胡女,被東市一名閑漢阻止,胡安毆打閑漢時,曾經的涇陽縣子李素站出來,把胡安毆打了一頓,而且極其殘忍地廢掉了胡安的四肢,被打的閑漢跑了,李素被關進了大理寺。

    這是整個事件的過程,明事理的人都看得出,此事錯在胡安,胡安在這件事裏扮演的是正宗原汁原味的大反派,正義的太子殿下消滅了邪惡的胡安,胡安已死,那麽人死罪消,現在太子還要大理寺秉公嚴判,很明顯,判的不是胡安之罪,而是某人鬧市廢東宮屬官四肢之罪,因為“國有國法”。

    這道太子諭經過官場老油子這麽一解讀,隱含的意思便清楚了,而且話說得四平八穩,任何人挑不出錯處。

    大理寺官員不淡定了,他們都不是官場新丁,太子諭的意思他們一眼就看懂了。表麵上,太子殿下的姿態端得很穩,不偏不倚不枉不縱的形象,實際上,太子殿下在向大理寺施壓,要嚴懲行凶的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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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市事件的消息同一時間也報進了太極宮。

    李世民聽到消息後兩眼發直,呆楞了半晌,似乎不太敢相信。

    “再說一次,毆打東宮屬官的人是誰?”

    宦官垂頭恭謹地道:“李素。”

    “太平村那個李素?”李世民不死心地追問道。

    “是,曾經的涇陽縣子,火器局監正,李素。”

    李世民遲疑道:“怎麽可能?上次領人衝撞度支司才幾天,朕剛剛處置過他,怎麽又打人了?”

    “陛下,奴婢不敢欺君,打人者確是李素,據說這次李素下手特別狠,把東宮內給事胡安的四肢都廢了……”

    李世民沉默片刻,臉上迅速浮起怒色:“這個,這個……混帳!怎麽又是他?他想要做甚?真想做長安城的惡霸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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