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蘋始終是個不安定、不安分的女人。

突然,從影劇圈裏又傳出“新聞”:藍蘋跟唐納“攜手”返滬後,同居了幾個月,又吵吵鬧鬧,終於又分居了!

藍蘋趕走了唐納,她仍住在法租界環龍路,而唐納被迫在兆豐公園附近另租了一間房子。

藍蘋後來在她發表的《一封公開信》中,這麽說及:“我陷在一種很厲害的鬱悶躁狂中。我時常捶自己的頭,打自己,無故的發瘋一樣的鬧脾氣,可是一見人,尤其是朋友,我就隻是傻傻的瞪著眼望著,我不能說出心裏的鬱悶,我漠視了一切友誼。”

關於分居,她這麽說:

“在分居的時候,我曾經和朋友,最親近的朋友——連唐納的也在內——商量過,他們都以為要是一刀兩斷,怕他吃不住,又自殺,隻好采取緩慢的手段。就是給他一個希望,要他努力工作,寫作,讀書,以後還有相愛的機會。另方麵呢?在這種並不重的打擊下和友誼的鼓勵下,他一定會努力的。隻要努力,生活一定充實,那麽這類的打擊是不會使人自殺的……”

雖說已經分居,但是,藍蘋和唐納仍不斷地吵架。

他們不斷地到怡安坊去找史枚,要史枚“仲裁”。

夏其言記得:當藍蘋跟唐納在史枚麵前吵鬧時,甚至動手打架——在夏其言家中大打出手!

夏其言記得:有一次,天還沒亮,他跟史枚還在睡覺。突然,藍蘋披頭散發,前來敲門。藍蘋剛進來,唐納也來了,又是一場大吵大鬧。

夏其言還記得:有一次,在他的家裏,當著史枚和他的麵,藍蘋抓住唐納的頭發,把唐納的頭往牆上撞……

藍蘋也並不諱言她跟唐納之間的打鬧。她在那《一封公開信》中寫道:

他又來了,進門就罵我,我請他出去,他不出去,於是我叫阿媽上來,但是他竟把房門鎖了,急得我那個善良的阿媽在外邊哭,可是我呢?我卻平靜得很,我知道他很痛苦,讓他罵罵出出氣也是好的。可是天哪!他罵的是什麽呢?我生平沒受過的侮辱,他罵我玩弄男性,意誌薄弱,利用男人抬高自己的地位,欺騙他……

我默默地讓他罵,他罵夠了走了。可是在我心裏起誓了,讓一讓二不讓三,他再來我就給他個厲害。我的讓一讓二,並不是怕他,而是可憐他,另方麵是看重自己!

在一個夜裏,他又來了,就這樣我打了他,他也打了我,我們關著房門,阿媽和朋友都敲不開。我瘋了,我從沒有那樣大聲的嚷過,這一次他拿走了他寫給我的所有的信,他又說登報脫離關係,但是他並沒有登。

我的家裏除了一把小水果刀和一把剪刀以外,別無武器,不要怕,來吧,我絕對不躲藏!講到所謂的“新聞政策”,我絕對不是像阮玲玉一樣,為著“人言可畏”而自殺,或是退縮,我一動都不動的在等著,在等著他們用鬥大的鉛字來罵我!

唐納萬一再來找麻煩,以及他的朋友們要對我施以“不利的打擊”,不外是我們那次儀式(指“六和塔婚禮”——引者注)在作怪。因為在這個社會,這個儀式——雖然沒有婚書——被普通人視為一種良好的兩性的約束,自然是很平常的事。就是那些自命不凡的人利用來攻擊別人,也是一件極平常的事。

起先我之不願聲張,完全是因為不願為了這無聊的事來轟傳一時,同時我不忍讓唐納受到更多的苦惱,因為我一直可憐著他的。可是現在他既這樣,難道我是一個可憐的小蟲子,可以隨便讓人踩嗎?不!藍蘋是個人,永遠不退縮……

文如其人,人如其文。藍蘋的公開信,活脫脫地勾勒出她的潑婦罵街的鮮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