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說,叔梁紇與顏氏女(顏征在)“禱於尼丘”(即現在的曲阜尼山),“野合而生孔子”。“野合”二字,從此讓孔子的出生,平添了一種神秘與浪漫的味道。自司馬遷以來,對於“野合”大致有三種理解。一種理解認為叔梁紇與顏征在年齡懸殊太大,一個六十多歲,一個不滿二十歲,不符合當時的“壯室初笄之禮”。這裏的“野”字,是粗野不合禮儀的意思。如《論語雍也》篇中的“質勝文則野”、《先進》篇中的“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子路》篇中的“野哉,由也”等,其“野”字都是粗野樸鄙之意。第二種理解則把“野”視為野地之野,認為孔子是私生子,是父母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於野外交媾後所生。第三種理解則視野合為專為聖人所造的神話,如錢穆先生就認為:“此因古人謂聖人皆感天而生,猶商代先祖契,周代先祖後稷,皆有感天而生之神話。又如漢高祖母劉媼,嚐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遂產高祖。所雲野合,亦猶如此。欲神其事,乃誣其父母以非禮,不足信。”(錢穆《孔子傳》第二章)三種理解,都沒有確鑿的佐證。我們不妨拋開各種假設的桎梏,以已知的事實和一個常人正常的生活邏輯,去盡可能複原曆史的真實。

    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叔梁紇娶顏氏女顏征在,純粹是為了傳宗接代,沒有愛情可言。而一個不足二十歲的少女,能夠心甘情願地嫁給一個六十多歲的男子,卻往往會有某種浪漫的憧憬。

    戰場上英武無敵的叔梁紇,在生活中卻愁事連連。先娶的魯國施姓平民女子,一連生了九個閨女。按照那時的規矩,女孩家是不能繼承祖業的。郰邑大夫雖然是個很小的官職,可畢竟還在大夫之列,況且又是商王與宋國國君之後,加之自己又以英雄著稱於各諸侯國--如果沒有一個男孩接續香火,可說是人生最大的遺憾。施氏也是賢惠,更因隻生閨女而自責,也就積極地張羅著讓丈夫將一個妾娶回家來。讓叔梁紇想不到的情況又發生了,妾竟然生下了一個腳有殘疾的男孩。從“孟皮”這個名字,就可以體察出叔梁紇當時的失望與無奈。“皮”就是古時的“跛”字,說白了就是為他生了一個瘸子。魯國是周公的後代,實行的當然全是周朝的禮儀。而周禮中最為講究也是世人最為看重的,就是祭神祭祖的祭祀活動,可周禮又明明規定著,不僅女人,就是瘸子也是不準進廟的。

    沒有一個健全的兒子,也就成了叔梁紇最大的心病。

    戰場立功的喜悅迅速被這塊心病消解得無影無蹤。而年齡的日益遲暮,更是讓他有了一種火燒火燎的急迫。

    他想到了同住在尼山之麓的顏家的女兒,而且是顏家的三女兒。

    這是一個健康而又活潑的女子。她還與自己的女兒們有過交往。其實她與女兒們的交往,與其說是同齡人之間的友誼,倒不如說是一個少女對於一位英雄的好奇與向往。這樣一個能夠雙手托住快速下落的千斤懸門、救戰友於危難之中的人,這樣一個僅帶三百兵士衝出敵人的重重包圍,將魯國上大夫臧紇護送至安全地帶,並能夠再次殺進重圍、守衛住國土的人,不是英雄是什麽?這樣一位大英雄,竟然就在自己身邊,而且儀表非凡,怎能不讓浪漫的少女動心?在動了心的女人的心上,是沒有年齡的界限的。

    她隻看到了一個可以依托的英勇蓋世的男人。她雖然沒有明確地向他許諾過什麽,但是叔梁紇一定感覺到了她對自己的好感與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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