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11 日記誡條

小朱從書房走了出來,老朱便問:“又待在裏麵改什麽講話稿呢,啊?”

小朱說:“記記日記。”

“突然有這雅興?不過記記也好。在我印象中,你念小學時寫過兩三個學期日記,比如上午又吃豆腐,除了蔥花多一點,還是不見油星。”

“這些事我早就忘掉了。”

“所以很多事要靠文字記載。今天記了一些什麽?”

“上午我帶領文藝慰問團到基層慰問演出,途中與一名女演員聊了很多,我發現這女演員不僅漂亮,她還有幾分真才實學,說話當然甜甜有味,但更有幾分品位。她是我遇到過少有的優質女人。”

“就記這事?”

“當然還記了慰問演出前我講話的內容。”

“這段記得不錯。但必須把與女演員交流的內容給我刪掉,最好把這頁撕掉重寫。”

小朱一怔:“為什麽?”

“當領導的人,怎麽把這類瑣事寫進日記裏?萬一將來一不小心惹了點什麽事,人家很容易從這種文字中嗅到某些腥味,再勢如破竹推理下去,到時候這些白紙黑字的東西會讓你有十張嘴也說不清。明白嗎?”

“日記裏隻記一些純粹的工作也太乏味了吧。”

“太乏味也隻能這樣記!領導的工作本來就是生活。你看看哪個領導的日記中記有生活瑣事嗎?有生活瑣事的領導往往都出了事。如果把生活也當成工作記下來,說不定哪一天會讓你覺得自我製造了一個‘文字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