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劉青山、張子善的問題被調查揭露後,鑒於劉、張的地位和影響,以及一些幹部的認識不盡一致,在公審前,熟知劉、張曆史,當時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的黃敬,一再要求薄一波向毛澤東轉達他的意見“劉、張錯誤嚴重,罪有應得,當判重刑。但考慮到他們在戰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幹部中影響較大,是否可以不槍斃他們,給他們一個改造的機會。”

毛澤東毫不猶豫地回絕了這個建議,指出“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下決心處決他們。”在親自批準槍斃劉青山、張子善時,毛澤東尖銳地指出:“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將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汙無度,胡作非為,而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麽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要當李自成。國民黨是這樣,共產黨也會是這樣。殺張子善、劉青山時,我講過,殺了他們就是救了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啊。我們共產黨不是明朝的崇禎,我們決不會腐敗到那種程度。誰要是搞腐敗那一套,我毛澤東就割誰的腦袋,我毛澤東若是腐敗,人民就割我毛澤東的腦袋。”

毛澤東通過嚴厲、果斷地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等一批腐敗分子,保持對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從而純潔了黨和國家的幹部隊伍,警醒、教育了廣大幹部,有效地震懾和遏製了官僚主義和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

在長期的革命鬥爭和建設實踐中,毛澤東總是以中國共產黨的普通一員、共和國的一分子,嚴格要求自己、家屬及親戚朋友,從不為親友謀取任何私利。1954年4月29日,他在寫給《致石城鄉黨支部、鄉政府》的一封信中這樣寫“請你們不要因為文家是我的親戚,覺得不好放手管理,我的態度是,第一,因為他們是勞動人民,又是我的親戚,我是愛他們的。第二,因為我愛他們就希望他們進步,勤耕守法,參加互助合作組織,完全和眾人一樣,不能有任何特殊。如有落後行為,應受批評,不應因為他們是我的親戚就不批評他們的缺點、錯誤。”毛澤東深知“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的古訓。

作為黨和國家的主席,雖然地位至尊,但從不居功自傲,而是模範地遵守和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勤政為民、廉潔奉公,提倡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大吃大喝,和人民群眾同甘共苦,從不搞特殊化。

毛澤東如果不認真對待劉青山、張子善一案,可能他們的人頭不會落地。但是如果缺乏了這種認真的精神,黨的執政能力就會削弱,什麽事情也辦不成。毛澤東的認真精神突出表現在他日常的作風和行動中,有著鮮明的個性特征,貫穿於整個毛澤東思想體係,也是我們黨的一筆非常寶貴的財富。在今天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進程中,一定要把毛澤東的認真精神發揚光大,我們的事業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