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摧毀蘇聯否決這一障礙,美國當時的國務卿杜勒斯竟然企圖修改憲章,他建議在增加安理會中通過決議必要票數的同時,減少常任理事國的同意票數。這一動議顯然違反憲章的規定以及大國協商一致的原則,因而未能得逞。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繞開蘇聯否決這塊絆腳石,美國一般采取兩種戰略:一是美國依仗多數將一些涉及國際和平及安全,原應由安理會討論的問題,直接交由聯大討論。早在1947年第2屆聯大時,美國就操縱聯大成立了由全體會員國組成的“臨時委員會”,即所謂“小型聯大”,規定它可以在例行的年會之間舉行會議討論包括國際和平及安全在內的各項問題。

    1950年12月3日第5屆聯大在美國的動議下,又進一步通過了一個名為“為和平而聯合行動決議案”(UnitingforPeaceResolution)。這是一個影響深遠的決議案。它規定:如果世界上出現威脅或破壞和平的行為,安理會由於鐵乏常任理事國之問的一致而無法采取行動時,聯大可以在多數成員國的要求下,在24小時內召開緊急會議,討論采取措施,包括動用武力。美國的目的是不言而喻的,它可以借口安理會無能為力而架空安理會,從而由它在聯大緊急會議上輕而易舉地挾持多數,通過它所希望的決議。所以,決議草案受到蘇聯及其東歐盟國的反對。

    它們認為:“決議的規定破壞了《憲章》,……目的是封鎖安理會,讓它靠邊站,……將維護和平的責任拱手交給聯大。在聯大,(美國)不僅掌握多數,而且不管是否符合國際法,可以隨意歪曲問題”。

    朝鮮戰爭爆發後不久,美國利用蘇聯因抗議蔣介石集團占據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而暫時退出安理會之際,遂單方麵向第二屆聯合國大會提出討論朝鮮問題的建議,並利用美國在聯合國的影響力,匆匆忙忙操縱安理會通過三個決議。利用聯合國采取“集體行動”是美國政府的既定方針。艾奇遜接到戰爭爆發的報告後的第一個決定,就是指示美國駐聯合國代表要求安理會召開緊急會議,討論朝鮮局勢。6月25日下午,在美國的推動下,安理會通過了一項決議案,要求南北朝鮮“立即停止敵對行動,並促請北朝鮮當局立即將它們的武裝部隊撤退至三八線”。此後不久,美國又根據軍事幹涉的需要,提出了以維護集體安全為理由製裁北朝鮮的提案,並於27日獲安理會通過。該提案建議聯合國成員國提供“為擊退武裝進攻並恢複該地區國際和平與安全所必需的幫助”。第二天杜魯門在聽取加拿大等國提供援助情況的根告後,進一步提出使各國援助南朝鮮的軍隊成為真正的聯合國部隊。國務院和國防部隨後共同起草了一項建議案,提出成立統一的聯合國軍司令部,由美軍推薦一名司令統一指揮各國軍隊。7月7日該提案獲安理會通過。“聯合國行動”實際上隻是使美國的軍事幹涉具有了某種國際支持的聲勢。艾奇遜對此說得非常清楚,美國“對別國不能有太多的指望,他們要麽是手頭事情太多……要麽拿不出什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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