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難民署在財政危機中苦思救援妙策。“三十六計,回國為上”。聯合國號召各國政府、地區性組織在自願遣返原則下,歡迎難民回家,不許迫害。這或許是解決難民問題的根本出路。

    麵臨日趨嚴重的難民問題,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開始將曆來以難民保護為中心的工作擴展到重視難民向本國遣返等一係列問題上。

    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第一,難民遣返本國的問題。辦事處章程規定,高級專員在其財源許可的範圍內,可以從事與難民歸返本國有關的活動。例如,在多國部隊的保護下,聯合國成功地完成了伊拉克庫爾德難民的遣返工作。

    第二,建立防止大量難民外流的早期警報係統。所謂“早期警報係統”就是辦事處在難民發生的初期階段或國內避難者發生的階段,監視該國社會狀況,收集情報,為防止難民大量外流而采取的適當措施。辦事處通過與聯合國其他機構合作,爭取各國政府和社會團體的合作,逐步建立這一係統。

    第三,對國內避難者加以保護。國內避難者是指尚末越出本國國界,但基於與難民同樣的理由,人身安全與權利處於危險狀態不得不在國內流動的人。難民事務辦事處已多次出麵對戰亂地區避難者加以保護,如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時,對塞浦路斯國內避難者的援助;當前波黑內戰中對穆斯林難民的救助。

    那麽,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官員們是怎樣看待這一問題的呢?

    首先是要實現自給自足的目標。辦事處駐紐約副代表聖地亞哥·羅梅羅·佩雷斯說,“我們已經認識到,難民營的問題是,人們成了援助的受害者,不能在那裏過正常生活。將人們視為援助對象,而不是自主的力量,這是教會的社會救濟方法的延續。這便是實現自給自足目標之所以如此重要的原因,也是我們目前正謀求將難民問題與國家發展問題放在一起考慮的原因。”國際社會如果麵臨貧民潮,就應提供大規模的經濟,社會和發展援助,以便原籍國能夠向它們的公民提供令人滿意的生活條件。

    第二個是持續的解決辦法。副高級專員道格拉斯·斯塔福德對難民專員辦事處執行委員會說,“我們的資金有限意味著我們失去了實施自願遣返方案的機會。”他的看法表明,目前難民專員辦事處正處在關鍵時刻。辦事處努力要實現的是真正的亦即持久的解決。盡管目的是幫助安置難民,但首先的問題是保證難民的安全問題,即向難民提供國際保護的問題。即使難民返回原籍國是安全的,然而造成人們移民和國內遷徒的根本經濟條件依然存在。難民專員辦事處正在這個新的領域與發展機構密切合作。所以必須援助發展中國家增加本國資源,以免人們被迫離家。傳統的收容國必須致力於實現這項目標,而由於減少了難民,最終亦將使收容國受益。緒芳貞子說:“難民專員辦事處不是一個發展機構,但我們應當充當發展援助的倡導者。要想防止新的難民情勢,那麽就必須實現發展。”為此目的,難民專員辦事處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發起了幾項旨在實現自立發展和改善生活條件的聯合方案。其中包括援助中美洲被迫流離者、難民和回返者方案,這項方案是1990年為援助約44萬受益人而發起的,該方案完全由意大利政府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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