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人又缺錢,左右為難

    在實際工作中,辦事處(UNHCR)麵臨著一係列的困難。在後冷戰時期,國際社會已經注意到關鍵是要消除產生難民問題的根源。但是理想中的防禦性戰略,並不能迅速地、輕而易舉地就實現。在難民發端國和避難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官員不得不采取截然不同的方法,他們必須要生出“三頭六臂”,和各方各派打交道。辦事處的裝備不足,無法滿足那些在國內無法安置的居民和被遣返難民的全部要求。如:無法接近那些政府軍和反叛軍的爭議地區,工作人員也缺乏在那種環境下工作的經驗等。在波斯尼亞和塔吉克斯坦,辦事處(LTANCR)的人道主義援助和紅十字協會也沒什麽兩樣。

    限製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發揮更積極作用的根源還在於國際難民機製本身。這一機製是非政治的、是嚴格的完全的人道主義性質的,要獲得接受難民國的同意和千方百計從別國籌得捐款。盡管有國際人權公約的存在,但由於辦事處的結構,它不直接以政治方式介入政府或其反對派的爭端中去。而且辦事處的官員常常對人權及涉及人道主義方麵的法律不熟。那些國家的政府或反對派對他們的行動有何反映,他們心裏也沒個底。

    目前救援行動中的又一大缺陷是:原本救萬民於水火的救援物資卻被內戰中的交戰方作為又一可利用的有力武器。如:食品救濟常被當作一項政治性武器,由於軍事或政治上的需要,反對派常封鎖關卡、路口,使國際社會的救援物資無法送達到難民手中。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資金困難。90年代的一些突發性事件使辦事處的開銷一下子直線上升。1991年由於伊拉克庫爾德人和非洲之角的難民問題,自發捐款達到8.625億美元,比1990年上升60%。1992年的情況更糟,前南地區、孟加拉、南非等地,再加上前一階段尚未完成的伊拉克、柬埔寨難民的新遣返計劃,花銷一下子蹦到了10億美元。1993年更是達到13億。

    除了高額開銷之外,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人道主義援助在一些地區象陷入了泥潭,進得去,卻拔不出了。如在前南斯拉夫,辦事處曾投入將近其工作人員的1/4和1/3的全球救援物資。辦事處目前的危險是:不僅在於過度地卷入了無休止的國內紛爭,而且在於逐漸耗光了捐資國的政治興趣。辦事處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自願捐獻。“嗟來之錢”並不可靠,也不總是最行之有效的辦法,還常常“姍姍來遲”,或由於政治原因要求專款專用。過去,捐資國的捐款還蒙上一層東西對抗的政治色彩,但今天的狀況卻大相徑庭。很多非州國家的部族衝突對西方大國而言沒有任何外交和安全價值。有這些錢還不如投到本國的建設中去。那些衝突的槍聲仿佛沒有停息的一天,西方大國也慢慢喪失了耐心,得了“捐資疲勞症”。

    在主權不可侵犯的原則下,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進退兩難。在國家主權學說之下,個人並非國際社會的構成分子,隻有國家才是國際法的主體。一切保護難民的國際條約,都不能直接應用到難民身上。難民是無國籍的人,倘若他的權利被侵犯,他沒有任何國家作後盾,很難希望得到公平的補償。難民也許可以把他所受的委屈,當作一個人權問題向國際社會申訴,但得到滿意解決的希望也是微乎其微。

    現存的政治、外交、法律機製在處理冷戰後複雜的人口流動麵前力不從心。目前,還沒有專門的國際組織保護一國內部的流離失所的人。而且,一旦涉及政治問題,尤其是國家主權和內部事務神聖不可侵犯,就象高高豎起的擋箭牌。人道主義行動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可能不僅因使用武力,而且因實際政治和軍事製裁而受到影響。雖然這些武力和製栽可以成為抑製侵略和避免難民潮發生的手段,但人道行動中應該避免使用武力和實行製裁。這是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安置流離失所人群的一大挑戰。此外,目前的人權法和有關人道主義方麵的法律沒有給予流離失所者明確的法律保護。1949年的日內瓦公約的1977年的附加議案Ⅱ也把內部暴力事件撇在了外麵。因此,當一國的安全尚不得而知,人權保護的條款的落實也就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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