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和7月1日,聯合國軍總司令李奇微和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金日成、中國人民誌願軍司令員互致電函,同意就停止軍事行動和建立和平舉行談判。

    1951年7月10日,朝鮮停戰談判在三八線附近朝中控製的開城開始舉行。朝中方麵的首席代表是南日中將(中方是解方將軍),聯合國軍方麵的首席代表是美國海軍上將喬伊。

    當談判進行到交換和遣返戰俘的問題上時雙方陷入了僵局。朝鮮停戰談判陷入到了一種邊打邊談的狀態之中。雙方都希望用戰場上的軍事行動來策應談判桌上的討價還價。結果出現了三年戰爭,二年談判的怪現象。這期間,1952年5月7日,聯合國軍最高司令官也由李奇微變成了克拉克。

    1951年10月,美國總統選舉,共和黨候選入艾森豪威爾當選新一任美國總統。他決心加快結束這場可能曠日持久的戰爭。

    1953年4月,雙方就交換病、傷戰俘達成協議;6月8日,雙方就遣返全部戰俘問題達成協議。

    1953年7月27日,聯合國軍司令部、朝鮮人民軍和中國人民誌願軍的司令部在軍事分界線上的板門店的一座建築物中簽署了停戰協定。這座建築是木工們日以繼夜趕製的,並應美方的堅決要求開了一道南門以便聯合國代表進出。

    7月27日拂曉之前,板門店大雨澇沱,但在破曉時分雨停,透過一塊塊厚重的雲幕,金色的陽光灑滿大地。雨過天晴,一切都顯得那樣清新亮澤。上午10點開始,雙方簽定了停戰協定,持續了三年零一個月的朝鮮戰爭終於結束了,和平終於到來了。

    協定確定了分界線和非軍事區;規定了除輪換外不得運進增援人員或戰鬥裝備;成立了由雙方代表組成的軍事停戰委員會以監督並解決任何違反停戰協定的事件;設立了由四個國家——聯合國司令部指定的瑞典和瑞士以及另一方指定的捷克斯洛伐克和波蘭——組成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以觀察和調查軍隊的撤退和武器的替換;向有關國家政府建議於三個月內召開政治會議,通過談判解決一切外國軍隊撤出朝鮮的問題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並且宣布這一協定在沒有被雙方所共同接受的修正案或沒有被雙方就政治級和平解決的某一協定中的規定所代替以前,繼續有效。協定的戰俘協議,規定由捷克斯洛伐克、印度(主席)、波蘭、瑞典和瑞士四國組成聯合國遣返委員會。對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

    協定簽字後不久,提供部隊參加聯合國在朝鮮行動的十六個國家表示決心執行停戰協定,如一旦再發生武裝進攻則立即進行抵抗。

    聯合國朝鮮統一複興委員會繼續代表聯合國駐在朝鮮,觀察大韓民國的政治經濟發展狀況並向大會提出年度報告。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