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楊瓊的床,莫非
不會的,這沒有理由呀!
“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把楊瓊叫回來一問便知。”
好吧!你打電話給她,就說我有事。
“不回來怎麽辦?”
你打你的,如果不回來,你安排汪省長,她自有辦法。
現在有誰在店裏?
“我和董院長,還有兩名醫護人員。
張副市長也在,不過她人在走廊。”
好吧!你把電話拿到客廳,我和張副市長談談。
“吳局長,你們這是什麽地方啊!怎麽還防著我呀!
想讓我進,我才能進,不要我進,我還就是進不來,怎麽回事呀?”
這應該問問你自己,是不是做了什麽不該做的事。
“你指什麽?”
你應該清楚,還需我提醒嗎?
“那都是我的私事,沒人管得著。”
你也是一名領導,說這話就不覺得臉紅?
“這有什麽,你不也是天天在和這邊聯係嗎?
和你比,腳踩兩隻船,一會心裏想這個,一會心裏惦記那個,我這又算什麽!
你應該好好對照自己,把自己的事處理好,才有資格和我談這話題。”
你知道我要和你談什麽話題嗎?
“楊瓊早就和我說過,你還不允許我進客廳,現在我人就在這,你能把我怎樣?”
你口氣不小,火氣還挺大,不過我還沒把你放在眼裏。
如果就你那點烏七八糟的個人醜事,我也懶得理你,不過我警告你:
如果你在我們這做了什麽不該做的事,我會讓你付出慘痛代價的,到時你可別怪我不講情麵。
(停了一會)
“那我要是做了呢?你能把我怎樣?”
我不能把你怎樣,這要看你是不是觸犯了法律。
如果:輕者傾家蕩產,重者鋃鐺入獄,何去何從現在還來得及。
“你說這話有什麽證據?
你就不怕我動用手中的權利嗎?”
腳正不怕鞋歪,身正不怕影子斜,我堂堂男兒,清清白白,別說是你,就是比你權勢再大上幾倍的主,用權謀私,權為己用,利為己謀,在我眼裏,也不足掛齒。
“你這麽大的能力,怎麽才當個小小的副局長,想必你也是又臭又硬的主,沒人重用你的,就別在這耍橫了。”
用不用不是你說算的事,橫不橫是做人原則的大事,豈是你等五鬥米折腰小輩所明白的。
再者,明明白白告訴你:隻有能拿得起才能放得下,敢做就應該敢當。
就你首鼠兩端,螢火之光,豈能看透?
隻是時間還不到,到時自會知曉。
不過我還是提醒你: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現在把有些事情說清楚,還為時不晚。
否則,害人如害己。
“我不會害人,但你的情況我也掌握一二,用不著別人,我一個電話,就會讓你們斷,不信你就等著瞧。”
“吳局長,我姓董。”
您好!董院長。
“我就在客廳,她的話太不中聽了,我氣不過,就搶了她的電話。”
這沒有什麽,我不把這些放在眼裏。
你也不用發火,畢竟是你們的領導,日後還要打交道,沒必要為了我們鬧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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