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楊瓊的床,莫非

    不會的,這沒有理由呀!

    “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把楊瓊叫回來一問便知。”

    好吧!你打電話給她,就說我有事。

    “不回來怎麽辦?”

    你打你的,如果不回來,你安排汪省長,她自有辦法。

    現在有誰在店裏?

    “我和董院長,還有兩名醫護人員。

    張副市長也在,不過她人在走廊。”

    好吧!你把電話拿到客廳,我和張副市長談談。

    “吳局長,你們這是什麽地方啊!怎麽還防著我呀!

    想讓我進,我才能進,不要我進,我還就是進不來,怎麽回事呀?”

    這應該問問你自己,是不是做了什麽不該做的事。

    “你指什麽?”

    你應該清楚,還需我提醒嗎?

    “那都是我的私事,沒人管得著。”

    你也是一名領導,說這話就不覺得臉紅?

    “這有什麽,你不也是天天在和這邊聯係嗎?

    和你比,腳踩兩隻船,一會心裏想這個,一會心裏惦記那個,我這又算什麽!

    你應該好好對照自己,把自己的事處理好,才有資格和我談這話題。”

    你知道我要和你談什麽話題嗎?

    “楊瓊早就和我說過,你還不允許我進客廳,現在我人就在這,你能把我怎樣?”

    你口氣不小,火氣還挺大,不過我還沒把你放在眼裏。

    如果就你那點烏七八糟的個人醜事,我也懶得理你,不過我警告你:

    如果你在我們這做了什麽不該做的事,我會讓你付出慘痛代價的,到時你可別怪我不講情麵。

    (停了一會)

    “那我要是做了呢?你能把我怎樣?”

    我不能把你怎樣,這要看你是不是觸犯了法律。

    如果:輕者傾家蕩產,重者鋃鐺入獄,何去何從現在還來得及。

    “你說這話有什麽證據?

    你就不怕我動用手中的權利嗎?”

    腳正不怕鞋歪,身正不怕影子斜,我堂堂男兒,清清白白,別說是你,就是比你權勢再大上幾倍的主,用權謀私,權為己用,利為己謀,在我眼裏,也不足掛齒。

    “你這麽大的能力,怎麽才當個小小的副局長,想必你也是又臭又硬的主,沒人重用你的,就別在這耍橫了。”

    用不用不是你說算的事,橫不橫是做人原則的大事,豈是你等五鬥米折腰小輩所明白的。

    再者,明明白白告訴你:隻有能拿得起才能放得下,敢做就應該敢當。

    就你首鼠兩端,螢火之光,豈能看透?

    隻是時間還不到,到時自會知曉。

    不過我還是提醒你: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現在把有些事情說清楚,還為時不晚。

    否則,害人如害己。

    “我不會害人,但你的情況我也掌握一二,用不著別人,我一個電話,就會讓你們斷,不信你就等著瞧。”

    “吳局長,我姓董。”

    您好!董院長。

    “我就在客廳,她的話太不中聽了,我氣不過,就搶了她的電話。”

    這沒有什麽,我不把這些放在眼裏。

    你也不用發火,畢竟是你們的領導,日後還要打交道,沒必要為了我們鬧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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