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通,江夏平春(今河南信陽西北)人。東漢末年,與同鄉陳恭起兵於朗陵(今河南確山縣)。漢獻帝建安初年,李通率部到許昌歸附曹操,因作戰有功被封為建功侯,官拜汝南郡陽安都尉,執掌一郡的軍事大權。

李通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從不居功自傲,更不徇私枉法,因此受到百姓的愛戴。

有一天,李通聽說妻子的伯父在汝南郡所轄的朗陵縣犯了法,剛正不阿的朗陵長趙儼為了嚴肅國法,不因罪犯是自己頂頭上司的親戚而加以寬容,而是依法辦事,立即把罪犯抓了起來,並依法判了死刑。

李通正在為趙儼為民除害高興時,他的妻子哭哭啼啼來找李通,苦苦哀求李通想辦法營救她的伯父。李通不肯答應,她再次懇求道:“逮捕判刑的權力雖在縣裏,但生殺大權卻由郡裏掌握。隻要你說句話,不予批準,伯父就可以保住性命。你就救救他吧。”妻子說著,聲淚俱下。

不管妻子怎樣哭求,李通一點也不動心,說什麽也不答應。他嚴肅地告誡妻子說:“我正和曹丞相打天下,怎能以私廢公呢?你伯父犯了法,理應依法處死。我身為一郡都尉,必須秉公辦事、公平執法、為國盡力,不能置國法於不顧!不管你以什麽理由,我絕不會幹徇私枉法的事!”

不久,李通妻子的伯父按趙儼的判決,依法斬首了。

李通不僅沒有怨恨趙儼,反而十分敬佩他,誇他忠於職守,執法不阿,說他是做大事的人。後來,李通還請趙儼喝酒,和他交了朋友。

曹操也欣賞李通為人耿直,大公無私,十分器重他,不久便提升他為汝南太守,改封都亭侯。

趙儼剛正不阿,李通大力支持他。兩人大公無私的精神為世人所讚揚,其故事一直流傳至今。

簡評

作為官員,取信於民成為首要原則。由於身份的特殊,他們所麵對的不隻是親人、朋友,對所治的百姓也有一份責任,一份承諾。剛正不阿,依法辦事,就成了一個官員履行職責的最好態度,在這個過程中,也許會犧牲掉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