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恨的,後來就不恨了。”林楓笑著搖搖頭:“她現在過的挺好的,當初,她要離開也是情非得已。我爸有家暴的習慣,在外麵演戲演的可好了,就是一個二十四孝好老公,可是回到家裏,對我媽非打即罵。我那個時候小,覺得我媽丟下我跟我爸離婚,就是錯的。加上我爸總是在我耳邊不停的說,是我媽嫌貧愛富,嫌棄他窮才走的。可是他就沒想過,我媽要是真嫌棄他窮,怎麽會跟他結婚?怎麽會生下我?大概是她攢了太多的失望和絕望,才不得不離開的吧?”

    

    沐若娜認真的聽著:“原來是這樣。”

    

    “我爸身體不是很好,經常酗酒所以得了酒精肝,家裏的錢都拿去給他治病了,所以我才會那麽的缺錢。我媽後來聽說了這個事情,還偷偷的托人給送了一筆錢過來,結果……被我爸知道了,跑到我媽的麵前,嘲諷的說,他不會花我媽賣身的錢的。”林楓說道。

    

    “這太過分了吧?”沐若娜眉頭一皺。

    

    “是啊,確實很過分。”林楓無奈一笑,說道:“我爸長的很好看,像極了過去的一個大明星,我這張臉其實是沾了他們兩個人的便宜。我媽媽很明豔,我爸爸很英俊,於是我繼承了他們兩個人的外貌優點。高中的時候,我就知道,我要逃離這個家庭,逃離那個牢籠,我要賺錢,賺很多很多的錢,所以我就選擇了演藝的道路。因為這一行來錢確實快。”

    

    “小時候,我爸爸天天在我耳邊洗腦,說我媽水性楊花,說她卷走了家裏所有錢,我們家才那麽窮的。其實不是的。我媽嫁過來的時候,帶了十萬的嫁妝,走的時候,隻有身上的一套衣服。我爸甚至連一雙鞋都沒有讓她帶走。我媽受了很多委屈,卻是從來都沒有說出口,她默默的吞下了所有的委屈。”

    

    “那後來呢?”沐若娜來了興趣。

    

    “後來,我媽就離開了我家那個城市。哦,對了,我爸是鄉下人,高中學曆。我媽是城裏人,大學本科。我媽當初是被我爸的皮相給迷住了,不顧外公外婆的反對,死活要下嫁的。後來離婚,我媽也覺得挺丟人的,所以她就沒有回外公的家,而是自己去了另外一個城市,重新開始打拚。我媽很有藝術天賦,大學的時候就是學的藝術設計,所以她用了五年的時間,成了一家廣告公司的藝術總監。再後來,一個高大英俊的男人出現,主動追求我媽,現在他們已經結婚好幾年,並且也有了一個很可愛的孩子。”

    

    “那你後來有去找她嗎?”沐若娜問道。

    

    “沒有。”林楓笑著搖頭:“她現在很幸福,我就不去打攪她的幸福了。她後來的丈夫對她非常的好,溫柔體貼,那個弟弟也聰明懂事。她的前半生太苦了,後半生就讓她開心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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