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近代史上,日本曾經作為世界強國之一出現在國際政治舞台上,其外交也曾經對國際關係產生過重大影響。但是,在日本走向世界強國的過程中,曾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先後同中國和俄國發生戰爭,彼此之間相互處於敵對狀態,並且利用其日益增長的軍事優勢先後占領和吞並了中國的台灣和朝鮮半島以及眾多的太平洋島嶼,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不久又占領中國東北地區,打破華盛頓秩序以至挑戰美國,同美國也處於對立乃至戰爭的狀態。1945年8月15日,日本被迫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無條件投降,並於9月2日簽署了投降書,第二次世界大戰宣告結束。隨即,日本作為戰敗國被美軍占領並不得不接受美國的改造,完全喪失了自己的外交。直至1951年9月簽訂《舊金山和約》之後,日本才重新獲得獨立並展開了自己的外交。縱觀戰後日本外交的發展軌跡,大致經曆了對美追隨外交、全方位自主外交和政治大國化外交等幾個階段,但是不論在哪一個階段,戰後的日本外交都已經大大不同於戰前的日本外交。具體而言,經過美國的改造,日本外交與戰前相比發生了巨大的轉變,日本同一些重要國家或地區之間的外交關係也發生了重大的曆史性變化,其中最主要的變化就是同美國和亞洲國家關係的變化以及對待國際社會態度的變化。

    一、冷戰時期的日本對美外交

    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日本就開始將美國作為自己在亞洲太平洋地區最主要的競爭對手,並且在不斷對外侵略擴張的過程中逐漸將美國視為主要的敵對國家,日美關係也從敵對進而走向戰爭。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日美關係卻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從戰前的敵對關係變成了同盟關係。從日本的角度來看,其外交政策一改戰前敵視美國的立場,確立了親美外交,甚至長期以來一直將日美關係視為其外交的基軸。1957年9月,日本外務省在其首次發表的《外交藍皮書》中提出的外交政策的三大支柱,其中所謂“同自由主義各國相協調”其實主要就是同美國相協調。因此,對美外交就構成了戰後日本外交的主要內容。在長達40多年的全球冷戰狀態下,美國對日本而言,不論從哪方麵來說都非常重要。日本從起初的被迫追隨到經濟成長起來後的謀求自主性及主動配合美國,其命運都與美國緊緊地聯係在一起。日本表現出了一個所謂“好的失敗者”(good-loser),而美國也表現出了一個所謂“好的勝利者”(good-winner)。盡管雙方從20世紀60年代末開始在經濟領域不斷出現摩擦,但由於共同的政治意識形態與共同的軍事威脅,日本一直同美國保持了一種密切的關係,即始終將對美外交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

    (一)日美基軸外交的確立

    1945年11月,為了對未來的媾和問題進行預備性研究,作為外務大臣的吉田茂在日本外務省設立了一個“和平條約問題研究幹事會”。該會於1946年2月提出了一份報告,其中認為:“鑒於今後美國在遠東地區的地位,我們必須與其結成密切關係。”即第一次提出了戰後親美外交的設想。其後,隨著1947年美蘇冷戰的爆發和1948年美國對日政策的轉變,以及1949年中國革命的勝利乃至1950年朝鮮戰爭的爆發,美國加快了對日媾和的步伐,試圖盡快讓日本重返國際社會,恢複其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然而,冷戰的對立卻導致了戰勝國之間的分裂,在對日媾和問題上遲遲難以達成一致。麵對如此的國際形勢,日本國內圍繞所謂“單獨媾和”與“全麵媾和”展開了激烈爭論並形成了嚴重對立。所謂“單獨媾和”,即當時的日本自由黨政府麵對冷戰的實際狀況,決定倒向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一側,在安全上完全依賴美國,盡快同美國等西方陣營的國家之間單獨簽訂和約,實現獨立。而所謂“全麵媾和”則是由當時作為在野黨的社會黨、共產黨等政治勢力所主張的同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政府和蘇聯在內的所有參戰國之間簽訂合約,並且實行中立的政策,反對為美國提供軍事基地和日本的重整軍備,以避免日本被卷入冷戰以及兩大陣營之間有可能爆發的熱戰之中。

    然而,曆史的實際情況是,由於美國對日本的巨大影響力以及日本政府對實際狀況的考慮,日本最終選擇了“單獨媾和”。

    1951年9月4日至8日,在美國的主持下召開了共有52個國家參加的舊金山和會,作為主要戰勝國的中國沒有被邀請與會,印度和緬甸拒絕出席,在最後簽訂的《舊金山和約》上,蘇聯、波蘭和捷克斯洛伐克等國家拒絕簽字,但是這一切並沒能阻止《舊金山和約》的簽訂和生效。日本正是根據《舊金山和約》而獲得獨立,重新恢複了其作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與此同時,日本同美國之間簽訂了《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日本承認美國在日本享有駐軍的權利,將自己的安全完全托付給了美國,同時也使自己成為了美國全球反共戰略的一部分。從此,日美安全保障體製正式確立,日美之間形成了一種難以解脫的關係,日本也正式確立了其親美的外交方針,戰後日本外交即以日美關係為基軸而展開。對此,確立這一外交方針的日本首相吉田茂曾有過一段發自內心的表白:“日本外交的根本方針必須放在對美親善這個大原則上,而且今後也不會改變,因為這不僅僅是戰爭結束後的暫時惰性,而是遵循明治以來日本外交的正確路線。”也就是說,近代以來日本外交的起起伏伏乃至最終引導國家走向戰爭的教訓促使日本領導人深刻地認識到,必須在與美國保持良好關係的前提下才能夠保證日本的安全和謀求發展。也正是因為日本的對美外交是建立在這一認識之上的,所以雖然確立這一外交政策的吉田茂在1954年12月即離開了首相的位置,但是親美外交方針卻作為被稱為“吉田主義”的日本內外方針中最重要的一項內容一直延續至今,隻不過在不同時期具體內容稍有不同罷了。

    當然,在日美安全保障條約下的日美關係並非一種平等的關係。根據條約美軍仍然可以駐紮在日本,雖然有保衛日本的任務,但是美軍基地的設置與美軍的活動範圍卻幾乎不受限製,日本還必須為其提供各種便利,而且駐日美軍還具有幹預日本國內動亂的權力,同時可以享受治外法權,等等,這些條款實際上很大程度影響了日本的獨立和尊嚴。

    (二)日美基軸外交的展開

    日本恢複獨立之後,從20世紀50年代初至70年代初,其外交政策幾乎完全圍繞日美關係而展開,即使在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外交關係中,也深受日美關係的影響與製約。也就是說,這一時期的日本外交“對美一邊倒”,全麵依附和追隨美國,配合美國的全球戰略,即封鎖和遏製蘇聯、中國等社會主義國家,采取敵視這些同美國不友好的國家的立場。

    1947年東西方冷戰爆發之後,美國在亞洲太平洋地區的戰略就是扶植亞洲國家的反共政權,與其結成軍事同盟,共同包圍和遏製蘇聯與中國。為此,美國在1951年9月同日本簽訂《日美安全保障條約》後,緊接著又同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簽訂了《美澳新條約》,1953年3月同韓國簽訂了《美韓共同防禦條約》,1954年9月同英國、法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泰國、菲律賓等國簽訂了《東南亞集體防務條約》,12月又同台灣國民黨政權簽訂了《美台共同防禦條約》。根據這些條約,美國在西太平洋地區建立起了一條北起阿留申群島並向南連接日本、韓國、台灣、菲律賓直到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所謂“弧形防線”,而日本就處於這條防線的大約中心位置,美軍的太平洋司令部就設在日本。

    作為美國亞太戰略的重要一環,日本對美國在亞洲地區所采取的軍事行動給予了積極配合,雖然由於憲法上的製約日本難以直接參加美軍的軍事行動,但是在20世紀50年代的朝鮮戰爭和60年代的越南戰爭中,日本除去在政治上和外交上公開支持美國的行動外,還充分發揮了美國的後勤供應基地的作用,接受了美國大量的軍事訂貨,為美軍的飛機提供機場等,積極支持美國進行這兩場戰爭。戰後首任美國駐日本大使墨菲就曾經一語道破天機:“日本人以驚人的速度把四個島嶼變成了一個大供應基地,沒有這一招,朝鮮戰爭是打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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