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格與性格類型

    性格是個人對現實的穩定的態度和與之相適應的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中表現出來的個性心理特征。性格的概念很複雜,包括的範圍也很廣,性格作為個性中具有核心意義的成分,幾乎涉及到人的心理過程及個性特征的各個方麵。觀察一下日常生活中的人群我們就可以發現千差萬別的性格特征。有的人誠實、正直、謙遜;有的人活潑、好動、善交際;有的人則悲觀、厭世、孤僻。由於性格不同,個人對社會職業的態度也就不同。個體差異除了個體間相貌、體形不同外,主要表現在性格上。例如在社會交往中是內向還是外向;在情緒特征上是穩定的還是易激動的;在適應工作過程中是積極進取還是消極被動;在意誌表現上是果斷勇敢還是優柔寡斷。性格不是單純的態度體係也不是單純的行為方式,性格是態度體係與行為方式的吻合。

    性格與氣質有著天然的聯係。氣質是形成性格的基礎,氣質特征必然在性格特征上打下烙印,性格也可以掩蓋甚至改變氣質的某些特征。各種氣質類型的人都可以培養成積極的性格特征,相同氣質類型的人又可以形成帶有同樣動力色彩的不同性格特征。氣質特點有時也表現為性格特點,如果斷、勇敢、善交際、內向、外向等即屬於氣質特征也屬於性格特征。

    當然,氣質和性格也是有區別的。氣質主要是先天的,更多地受人的生理特點的製約,可塑性較小;而性格主要是後天的,更多地受社會生活條件的製約,有較大地可塑性。氣質表現的範圍較窄,屬於動力方麵的特征,是人和動物都有的;而性格表現的範圍幾乎包括了人的全部心理活動的一切穩定特點,性格隻有人才有,並且性格是有好壞之分的。

    性格上的差異,不僅表現在性格類型上,如內傾型、外傾型;獨立型、順從型;理智型、情緒型、意誌型等,而且表現在性格特征的各個方麵。一般說可以從以下四方麵來考察。

    第一,性格的態度特征。主要包括對社會、對他人、對自己以及對工作的態度,如熱愛祖國、關心集體、誠實、正直、見義勇為、親切、同情、有禮貌、勤奮、認真、儉樸、創新、謙虛等。與此相反的有虛偽、自私、孤僻、冷酷、懶惰、自滿、自卑、墨守成規等。

    第二,性格的意誌特征。是人自覺地調節自己行為方式和水平的標誌。表現在一個人對自己行為的目的有無明確而深刻的認識,能否主動地約束自己,在困難和緊急情況下能否迅速、準確地作出抉擇,以及能否以頑強的毅力把作出的決定貫徹到底。屬於這方麵的性格特征有:獨立性、紀律性、組織性、主動性、自製力、果斷性、勇敢性、頑強性、嚴謹性、堅持性等。以及與此相反的衝動性、盲目性、魯莽、怯懦、優柔寡斷、膽小怕事、自由傲慢、虎頭蛇尾、輕率馬虎等。

    第三,性格的情緒特征。通常表現在情緒活動的強度、穩定性、持久性和主導心境四個方麵。

    有的人情緒體驗深刻,表情鮮明生動,易被情緒支配,控製能力較弱,對工作有較大影響;有的人情緒體驗微弱,意誌控製能力強,不易被情緒所左右,情緒對工作影響也較小;有的人情緒穩定持久,情緒起伏波動較小,就是在成功和失敗的重大事件麵前情緒也較平穩;有的人則患“冷熱病”,易激動,情緒不穩,在成功麵前忘乎所以,在失敗麵前又可能垂頭喪氣;有的人經常處於精神飽滿、歡樂之中,朝氣蓬勃、樂觀向上;有的人則經常抑鬱低沉、無精打采、悲觀失望。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