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確定,這個叫米葉的就是與張女士合影的人,昨天我問她認不認識這六人時,她竟然說不知道,這裏麵一定藏著某種隱情!

    我們三人對這個意外發現都很震驚,打算今天晚一些時候就去找她。

    我接著看照片,我的目的是通過骨相來確定死者身份,我叫任警官給我一把尺子,他找了半天給我找來一把帶刻度尺的筆。我拿這個丈量死者的顱寬、眉寬、頰長等,並和照片中的臉比較。

    這些都是證件照,不可能經過後期加工,所以我很確定地說道:“死者就是米葉,有可能是張女士的兒子!”

    黃小桃叫道:“正好,有理由去找她了。”

    我擺擺手:“先不急,我想看看那輛自行車!”

    任隊長已經給打撈隊打電話,但是由於公園人太多車一直沒能開進來,他急得一根又一根抽煙,腳邊已經扔了一地煙頭。黃小桃對此露出鄙視的神情:“老任,要不我們先去驗屍,你把自行車撈上來再聯係我們。”

    “行吧,證物打撈上來我直接拉到市局去。”任隊長說道。

    我和黃小桃跟著運屍體的警車一起回去,孫冰心已經等急了,當我們打開死者的腹腔時,果然也發現了肥皂水的痕跡,證明死者也是當時服毒之後被救下來的人之一。

    我想不通凶手是怎麽逼死者跳水的,問孫冰心有什麽高見,孫冰心說道:“會不會是被威脅了,比如說如果他不自殺,就殺掉他母親之類的?”

    我搖頭:“他可以報警啊,就算這個孩子本來打算自殺,也不會選擇這麽殘忍的方式,被燒死多疼啊。”

    我檢查了一下後脖子上的傷口,發現這層皮和身體略稍有點分離,焚燒會讓屍體變得麵目全非,不太容易辨認,我推測這塊皮下麵是不是藏了什麽東西。

    孫冰心好奇地問我這案子的來龍去脈,我大致跟她說了一下。上午十一點多,任警官一行人回來了,他帶來一個重要消息,在河底除了自行車以外,還找到了其它東西!

    任警官叫手下把證物拿進勘骨寮,放在空地上,自行車沒有被火燒,倒是挺完好的,就是車輪有些變形。我注意到車把上有一些粘粘的東西,和孫冰心一致確認是膠帶殘留。

    另一樣證據是死者的衣服殘片,由於這身製服化纖成分較多,被火一燒就結成了塊,裹住了裏麵的一些東西——一些鈉反應之後的殘餘物質,還有一個可疑的電子裝置。

    那東西是一個小盒子,已經被燒得嚴重變形,我拿刀好不容易切開,裏麵是一塊芯片,還有一根電線。

    眾人觀察半天,任警官問道:“這是不是老式手機的主板?”

    現場有人使用的就是老式諾基亞,拿出來一比較,果然是的,看起來這是一個拿手機改裝的,用來遠程交換信號的裝置。

    我沉吟道:“死者身上綁了一樣東西,可能有一部分植入體內,然後他的雙手被膠帶纏在自行車把上……凶手這麽做的目的是為了遠程控製死者,難道說,在他體內植入了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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