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他的指甲裏有一些泥沙,身上也有水草,我拿出聽骨木聽了一下他的胸膛,又掰開他的嘴檢查了一下道:“肺部充水,嘴裏有血泡溢出,胃裏有大量溺液,是典型的溺死。”

    當我把聽骨木移到腹部時,聽見脾髒有破裂跡象,似乎被人毆打過。

    我檢查了一下死者的皮膚,發現上麵有一些淤青和擊打傷,肋骨還有斷裂。我把手墊在死者腦後摸索,摸到顱骨有一些凹陷,於是把屍體翻過來,發現後腦有凝血,似乎是被鈍物打擊過。

    打擊的地方並沒有留下明顯的裂傷,似乎凶器是一個比較圓潤的東西,或者是外麵包了什麽柔軟的材質。

    我剪開死者的衣服,看見下麵的時候我說道:“死前發生過性行為!”

    我盯著光溜溜的屍體看了一會兒:“腹部好像被踹過一腳,但是被水浸泡過一段時間,痕跡已經不明顯了,反正我試試看吧。”

    我撐開驗屍傘,叫黃小桃把窗戶打開,在驗屍傘下方,腹部位置果然出現了一個模糊的腳印,凶手應該是一個身高一米七五以上的成年男子。

    黃小桃問道:“眼下最大的難題是,他怎麽會在屋裏被溺死?”

    我淡淡一笑:“這根本不是難題!”

    我轉過驗屍傘,地上出現一些相似的腳印,那串腳印比較重,似乎是扛著重物走進來的。我走到門外,循著腳印一路走,最後它消失在路麵上,那裏有一個不太清晰地輪胎印。

    我解釋道:“死者被人襲擊,掉進水裏淹死,然後又被搬運過來!”

    黃小桃沉吟道:“這人看著挺沉的,凶手為什麽要大費周章地把他從水裏撈上來,再搬到出租屋?”

    我說道:“這才是疑點所在,也許那個地方離凶手住的地方很近,或者犯罪現場有一些清理不掉的痕跡。”

    黃小桃詢問:“能確定第一現場嗎?”

    我答道:“凶手是開車來的,這個半徑不小,找起來太費功夫,我們還是接著從屍體上找線索。”

    我們折返回去,我在出租屋裏檢查了一下,在抽屜裏找到了一遝現金、一把刀子,另一個抽屜裏找到一些色-情小卡片,就是賓館裏經常見到的。

    除此之外,屋子裏比較淩亂,這男人似乎挺愛喝酒的,到處都放著空酒瓶,我感覺這人不像做什麽正經生意的。

    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死者的手機呢?”

    黃小桃說道:“沒找到!”

    我想起昨晚他穿的衣服,如果案件發生在四小時之前,他應該沒時間換衣服,是凶手把他的外套給脫了,這說明外套上留下了什麽線索。

    我又看了下屍體,發現他的後腿跟有一道平行的擦傷,是生前留下的。我在腦海中試圖還原凶手和死者站立的位置,顯然凶手是一腳把死者踹下水的。

    腦袋上的打擊傷很可能是死者浮出水麵呼救時,被凶手伸手補的一下,直接造成了死者全身痙攣,於是就沉進水底淹死了……

    這樣的話,落水點和水麵的距離不會太大,最多隻有一臂長,而且水很深,足以淹死一個成年人,水深至少能夠讓他全身浸入。

    我思索了很長很長時間,最終睜開眼睛道:“第一現場應該是一座人工蓄水池!周圍都是混凝土地麵,落水點距離水麵隻有30到50公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